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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贈與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自然人憑證登入)

提供贈與稅於納稅期限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一)申請延期繳納者,得於期限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2個月。 (二)申請分期繳納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

申請贈與稅延期或分期繳納(自然人憑證登入)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提供贈與稅於納稅期限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 (一)申請延期繳納者,得於期限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2個月。
    • (二)申請分期繳納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申辦流程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繳款書。
    • 三、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 四、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作業天數
    8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提供贈與稅於納稅期限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 (一)申請延期繳納者,得於期限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2個月。
    • (二)申請分期繳納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申辦流程
    • 1
      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寫申請書。
    • 2
      向贈與人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繳款書。
    • 三、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 四、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作業天數
    8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提供贈與稅於納稅期限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 (一)申請延期繳納者,得於期限內申請稽徵機關核准延期2個月。
    • (二)申請分期繳納者,應納稅額在30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2個月為限。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申辦流程
    • 1
      備妥應備證件及填寫申請書。
    • 2
      郵寄至贈與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繳款書。
    • 三、申請人身分證正本。
    • 四、委託代理人申請時,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作業天數
    8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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