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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與稅延期申報(免用憑證登入)

贈與人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贈與之日起30日內)申請延期。

贈與稅延期申報(免用憑證登入)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贈與人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贈與之日起30日內)申請延期。
    申辦資格
    贈與人
    申辦流程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贈與契約書影本。
    • 三、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 四、具有委任關係時,應檢附委任書及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贈與人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贈與之日起30日內)申請延期。
    申辦資格
    贈與人
    申辦流程
    • 1
      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寫申請書。
    • 2
      至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贈與契約書影本。
    • 三、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 四、具有委任關係時,應檢附委任書及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 服務內容
    贈與人具有正當理由不能如期申報者,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贈與之日起30日內)申請延期。
    申辦資格
    贈與人
    申辦流程
    • 1
      備妥應備證件及填寫申請書。
    • 2
      郵寄至贈與人贈與時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贈與契約書影本。
    • 三、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
    • 四、具有委任關係時,應檢附委任書及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6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02)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03)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04)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06)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07)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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