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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申請(102年4月1日前200元以下未辦退稅-國稅)(工商憑證登入)

提供200元以下應退稅款者申請退還。

退稅申請(102年4月1日前200元以下未辦退稅-國稅)(工商憑證登入) 發布單位: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
  • 服務內容
    提供200元以下應退稅款者申請退還。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申辦流程
    於本服務線上申辦系統(網址: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01W?redirectUrl=/front/ETW109W/OLFETWW16/3&serviceId=OLFETWAW16
    )登錄申請資料,並視需要併同應備證件上傳。
    作業天數
    30個工作日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02) 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03) 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04) 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06) 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 (07) 725-6600
  • 服務內容
    提供200元以下應退稅款者申請退還。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申辦流程
    攜帶應備證件及填寫申請書,向該年度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申請。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申請人身分證(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應檢附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公司登記等證明文件須加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及負責人印章。
    • 三、委託代理人申請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如所提示之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為影本,應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作業天數
    30個工作日
    備註
    實際退稅金額以核定資料為準。(退稅前先經查欠,抵稅後就餘額辦理退稅)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02) 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03) 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04) 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06) 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 (07) 725-6600
  • 服務內容
    提供200元以下應退稅款者申請退還。
    申辦資格
    納稅義務人
    代理人
    申辦流程
    備妥應備證件及填寫申請書,郵寄至該年度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
    • 二、申請人身分證(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應檢附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或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加蓋營利事業或機關團體及負責人印章,並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 三、委託代理人申請應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代理人身分證影本,由申請人或代理人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符願負法律責任」。
    作業天數
    30個工作日
    備註
    實際退稅金額以核定資料為準。(退稅前先經查欠,抵稅後就餘額辦理退稅)
    聯絡窗口
    國稅與地方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 (02) 2311-3711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 (03) 339-6789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 (04) 2305-1111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 (06) 222-31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 (07) 725-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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