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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北屯公所-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建購修繕住宅補助

一、申請人戶籍應與自用住宅同址,填具申請表並備齊應備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二、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應依本要點規定,儘速完成調查及初審後,提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三、核定申請建購住宅補助個案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逕撥補助款至核定申請人之帳戶。 四、核定申請修繕住宅補助個案後,請申請人逕行施工,俟施工完竣後報請鄉(鎮、市、區)公所驗收、填具住宅改善施工結算明細表及檢附收據、支出原始憑證(含住宅施工前、中、後之照片各乙張),連同核定影本及原申請表件,送縣政府核銷憑撥補助款。

臺中市政府北屯公所-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建購修繕住宅補助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申請人戶籍應與自用住宅同址,填具申請表並備齊應備文件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 二、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應依本要點規定,儘速完成調查及初審後,提送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
    • 三、核定申請建購住宅補助個案後,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逕撥補助款至核定申請人之帳戶。
    • 四、核定申請修繕住宅補助個案後,請申請人逕行施工,俟施工完竣後報請鄉(鎮、市、區)公所驗收、填具住宅改善施工結算明細表及檢附收據、支出原始憑證(含住宅施工前、中、後之照片各乙張),連同核定影本及原申請表件,送縣政府核銷憑撥補助款。
    申辦流程
    尚未填寫申辦步驟,請至相關網站查閱
    應備物品
    申請補助建購住宅者:
    • 1.申請人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 2.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各二份(若有低收入戶證明或戶內老人有中低收入戶老年生活津貼證明,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即可)。
    • 3.建購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
    • 4.未獲政府其他住宅補助切結書。
    • 5.住宅照片(顯示門牌及室內居住狀況)。
    • 6.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申請補助修繕住宅者:
    • 1.申請人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 2.全戶所得稅證明及財產證明各二份(若有低收入戶證明或戶內老人有中低收入戶老年生活津貼證明,檢附中低收入戶證明即可)。
    • 3.修繕房屋之建物登記謄本。無法提出建物登記謄本證明其房屋所有權者,得以房屋稅籍或檢附水費或電費繳費收據及經由村(里、區)長出具該房屋確為申請人所有且有居住事實之證明。
    • 4.擬欲修繕住宅位置照片(每處一張)。
    • 5.設施設備改善所需之工程、材料、工資等估價單。如申請人提具估價單確有困難,得由鄉(鎮、市、區)公所協助估價。
    • 6.最近五年未曾獲政府其他住宅補助切結書。
    • 7.領款收據及申請人郵局或金融機構之活期存款帳戶封面影本。
    作業天數
    15日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北屯公所-民政課
    地址:40673臺中市北屯區臺中市崇德路3段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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