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滿18歲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設有戶籍且未受監護宣告),本人親自攜帶身分證正本及IC卡工本費250元(需E-MAIL信箱),至鄰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 二、如有辦理變更姓名、身分證字號或恢復戶籍者,請於資料異動後3個工作日,至鄰近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申辦。 三、請上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https://moica.nat.gov.tw/rac_form.html)先行填寫資料,可以加速作業流程。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