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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太平公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申請資格:一、本市當年度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死亡時,應由實際支出喪葬費之三等親內遺屬提出申請。二、本市當年度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死亡時無遺屬、有遺屬但無力殮葬或無辦理殮葬意願,由支出喪葬費用無親屬關係者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死亡者無遺屬及遺產者,應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公告二十五日協尋之。三、同時有二人以上提出請領,應自行協議出具共同委任書,由代表人一人提出。如超過申請期限未提出共同委任書,將視為無法達成協議,並喪失喪葬補助請領資格。

臺中市政府太平公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申請資格:
    • 一、本市當年度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死亡時,應由實際支出喪葬費之三等親內遺屬提出申請。
    • 二、本市當年度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死亡時無遺屬、有遺屬但無力殮葬或無辦理殮葬意願,由支出喪葬費用無親屬關係者或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死亡者無遺屬及遺產者,應由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公告二十五日協尋之。
    • 三、同時有二人以上提出請領,應自行協議出具共同委任書,由代表人一人提出。如超過申請期限未提出共同委任書,將視為無法達成協議,並喪失喪葬補助請領資格。
    申辦流程
    尚未填寫申辦步驟,請至相關網站查閱
    應備物品
    • 1、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者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乙份(死亡事實發生3個月內)<br>(本項另若除戶謄本或有註記死亡者之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則免附)。2、死亡者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br>3、殮葬費用收據正本、共同委任書(二人以上協議由一人提出請領時、買受人與申請人不一致時)。<br>4、戶籍證明文件(除戶謄本或有註記死亡者之戶口名簿影本或電子戶籍謄本乙份、申請人與死亡者具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影本乙份)。<br>5、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乙份;代辦業者請附身分證明文件及公司登記相關文件影本乙份。<br>6、申請人郵局帳戶或金融機構帳戶存簿封面影本;代辦業者請附公司帳戶影本。<br>7、不具親屬關係者檢附家屬委託書(或切結書)或區公所公告屆滿之公文。<br>8、請領收據。<br>。
    作業天數
    6日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太平公所-社會課
    地址:臺中市太平區中平路1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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