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線上申辦#
實際年齡滿2歲至未滿5歲學齡的我國籍幼兒(110學年度為105年9月2日(含)以後出生至生理年齡滿2歲),且符合下列情形者:
一、 父母雙方或監護人最近年度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綜合所得稅稅率均未達20%。
二、 幼兒未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社區(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政府機關(構)及公營公司委託辦理之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與特教學校。
三、 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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