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額度:1.雇主提出每一申請案,依雇主將進用或已僱用之中高齡或高齡者勞工,每人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2.部分就業輔具得由中高齡(年滿45歲至65歲)及高齡者(年滿65歲以上)個人提出申請,每人每年補助金額最高以新臺幣10萬元為限。 檢附文件如下:(一)申請書(附件一之一至附件一之三)。(二)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有效期間居留證影本。(三)第六點第二款所定雇主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證明文件。(四)依所提申請個案身分擇一檢附:1.僱用承諾書(附件二)。2.勞工保險投保證明。但已領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軍人退休俸或公營事業退休金者,再受僱於勞工保險之投保單位,應檢附職業災害保險之投保證明文件影本。3.就業保險投保證明或僱用證明(屬勞工保險條例規定之非強制投保單位者檢附)。4.從事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之勞工保險投保證明。(五)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相關職業登記、營業登記、許可、執照、立案、核定、備查等證明文件(屬自營作業者檢附)。(六)二家以上工作證明或職業工會開立之證明(屬無一定雇主者檢附)。(七)其他經本部、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地方政府規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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