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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感染性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進出口申請作業*

非感染性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進出口申請作業* 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 服務內容
    法人、醫療機構、教學研究機構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准者,申請非感染性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進出口作業(移植目的)。
    申辦流程
    • 1
      具備衛生福利部人民申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會員資格。
    • 2
      線上填寫申辦表件。
    • 3
      上傳案件檔案。
    • 4
      檢覆並送件,完成線上申請。
    應備物品
    線上檢附文件:
    • 1.輸出國主管機關出具同意輸出文件或足以證明輸出國未管制輸出文件。
    • 2.檢驗證明文件HBV、HCV、HIV-1、HIV-2或貨品無污染證明文件。
    • 3.與合作單位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18
    備註
    ※衛生福利部人民申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操作或上傳錯誤等問題,請洽系統問題客服專線:(02)27764869,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9:00 ~ 18:00。
    聯絡窗口
    • 1.非感染性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進出口申請(移植目的),請向本部醫事司申請。
      申請案件收案信箱:[email protected]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醫事司(115204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 2.非感染性人體器官、組織及細胞進出口申請(非移植目的),請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
      申請案件收案信箱:[email protected]
      承辦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及新興生技藥品組 (115209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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