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勞資爭議調解申請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 服務內容
    • 一、勞資爭議調解申請當事人得選定調解方式為由指派調解人、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自行指定及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主管機關代為指定等三種方式之其中一項來進行調解。
    • 二、未選定者,本府勞動局得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委託民間團體指派調解人進行調解。
    • 三、本府聘任之調解人名冊及調解委員名冊,請逕至本府入口網 > 勞動局 > 勞資關係服務 > 勞資爭議調解(勞資爭議調解服務網) > 調解人、調解委員名冊 項下閱覽。
    申辦流程
    • 1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
    • 2
      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桃園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
    • 2.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勞工名冊及請求金額明細表
    • 3.特別委任書
    作業天數
    49日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承辦人姓名:勞資關係科
      電話:(03)3322101#6802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2.承辦單位名稱:勞動局勞資關係科
      承辦人姓名:勞資關係科
      電話:(03)3322101#680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