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申請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

申請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 服務內容
    土地增值稅之徵收,依照土地漲價總數額計算;土地漲價總數額之計算,應自該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時,經核定之申報移轉現值中減除改良土地費用、已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土地重劃負擔總費用及因土地使用變更而無償捐贈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其捐贈土地之公告現值總額後之餘額,為漲價總數額,據以核課土地增值稅。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申請書
    • 2.身分證明文件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名稱:地政局重劃科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3322101#5303,5307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