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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人員異動申請-醫院集體送件

凡醫事人員執業、歇業及補、換發等變更,應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有關執照申請之標準化作業及程序。

醫事人員異動申請-醫院集體送件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服務內容
    凡醫事人員執業、歇業及補、換發等變更,應向當地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有關執照申請之標準化作業及程序。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桃園市醫事人員異動申請書【(民)表1】1份。
    • 2.執業:身分證影本1份、醫事證書正影本各1份、在職證明1份、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
    • 3.復業:身分證影本1份、醫事證書正影本各1份、復職證明1份、執業執照正本1份(遺失者,另補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
    • 4.歇業:執業執照正本1份、離職證明1份、醫事證書正本1份。
    • 5.停業:執業執照正本1份、停業證明1份、醫事證書正本1份。
    • 6.變更:執業執照正本1份、在職證明影本1份、離職證明影本1份、醫事證書正影本各1份、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
    • 7.補發:切結書正本1份、醫事證書正影本各1份、在職證明影本1份、身分證影本1份、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
    • 8.換照:執業執照正本1份、學分申明書正本1份(可至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下載)、醫事證書正影本各1份、身分證影本1份、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
    備註
    • 1.申請機構按異動分類造冊,並依申辦案件項目備妥下列文件︰
    • 1.執業:身分證影本、醫事證書正影本(正本現場核章後發還)、在職證明、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執照規費300元。
    • 2.復業:身分證影本、醫事證書正影本(正本現場核章後發還)、復職證明、執業執照正本(遺失者,另補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並收執照規費300元)。
    • 3.歇業:執業執照正本、離職證明、醫事證書正本(現場核章後發還)。
    • 4.停業:執業執照正本(現場審核後發還)、停業證明、醫事證書正本(現場核章後發還)。
    • 5.變更:執業執照正本、在職證明影本、離職證明影本、醫事證書正影本(正本現場核章後發還)、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執照規費300元。
    • 6.補發:切結書正本、醫事證書正影本(正本現場核章後發還)、在職證明影本、身分證影本、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執照規費300元。
    • 7.換照:執業執照正本、學分申明書正本(至衛生福利部 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下載)、醫事證書正影本(正本現場核章後發還)、身分證影本、三個月內正面半身照2張,執照規費300元。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衛生局醫事管理科
      承辦人姓名:李亭頤
      電話:(03)3340935#2315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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