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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遊樂業(籌設、變更)許可申請

1、觀光遊樂業(籌設、變更)許可申請 2、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為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辦理審查觀光遊樂業籌設、變更申請案,特訂定本申辦作業程序。

觀光遊樂業(籌設、變更)許可申請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服務內容
    1、觀光遊樂業(籌設、變更)許可申請
    2、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為依觀光遊樂業管理規則辦理審查觀光遊樂業籌設、變更申請案,特訂定本申辦作業程序。
    申辦流程
    依據申請說明填寫申辦表單與備齊相關證明後,進行服務送件,後續依據審查結果進行通知回覆。
    應備物品
    • 1.觀光遊樂業籌設申請書。
    • 2.發起人名冊或董事、監察人名冊。
    • 3.公司章程或發起人會議紀錄。
    • 4.興辦事業計畫。
    • 5.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土地使用權利證明文件及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6.地籍圖謄本(應著色標明申請範圍)。
    備註
    • 1.觀光遊樂業係指經主管機關核准經營觀光遊樂設施之營利事業。
    • 2.觀光遊樂設施,指在風景特定區或觀光地區提供觀光旅客休閒、遊樂之設施。
    聯絡窗口
    • 1.承辦單位名稱:觀光旅遊局觀光管理科
      承辦人姓名:王崇安
      電話:(03)3322101#5263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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