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手機版選單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日常生活
婚姻與身分
交通與旅遊
居住與環境
理財與納稅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下方連結
E-GOV智能小幫手
電腦版
:::
選單
人生大事
出生
就學
就業
就養
終老
日常生活
婚姻與身分
交通與旅遊
居住與環境
理財與納稅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英文申辦服務
主題策展
資訊發布
政府新聞
即時影像
行動化服務
實用連結
GSP會員中心
關於本站
網站導覽
規範與授權
English
隱私權保護政策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
我的E政府
上方連結
網站連結
字級
小
中
大
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搜尋
全站搜
找服務
搜尋
搜尋
進階搜尋
關閉
:::
首頁
政府服務
申辦服務
申辦服務
_
網頁功能
列印內容
Bopomofo
Facebook
Twitter
line
Email
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發布單位: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申請人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申請個人有無刑案紀錄之證明,亦稱良民證。
申辦流程
1
申請人至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網頁線上填寫申請表格並驗證身分。
2
繳交證書費:依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收費標準」規定,每份新臺幣100元,同一次申請2份以上者(證明書內容均應相同),自第2份起每份收費新臺幣20元。
(1)現場繳費:攜帶上述應備證件至本局外事科驗證身分、繳費
(2)線上繳費:MyData(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臺)會員,可至警政署全球資訊網,上傳申請資料並完成線上身分核驗,並以信用卡完成線上繳費。
3
取件
(1)親自取件:現場繳費完即可領件。
(2)郵寄取件:驗證身分及完成繳費後,告知承辦人員欲改為郵寄取件,請自備掛號回郵信封並填寫,由本局代為郵寄服務寄送。(處理時間約4至5天)
應備物品
一、本人申請
1. 國人(三項擇一,正本驗畢歸還):
(1) 身分證。
(2) 戶口名簿(另需出示有相片之證件,確認是否為本人)。
(3) 戶籍謄本(另需出示有相片之證件,確認是否為本人)。
2. 外籍人士:護照、居留證正本(正本驗畢歸還)。
二、委託他人申請:
1. 委託人身分證件(三項擇一,正本驗畢歸還)。
(1) 身分證。
(2) 戶口名簿(不須另出示有照片之證件)。
(3) 戶籍謄本正本(不須另出示有照片之證件)。
2. 受委託人身分證件(三項擇一,正本驗畢歸還)
(1) 身分證。
(2) 戶口名簿(另需出示有相片之證件,確認是否為本人)。
(3) 戶籍謄本(另需出示有相片之證件,確認是否為本人)。
3. 委託人之印章或委託人簽名蓋章之委託書。
三、申請人未滿18歲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為之,攜帶證件同委託他人申請方式,惟不需委託人之印章或委託人簽名蓋章之委託書。
作業天數
1日
備註
1.工作天數為1個工作天(不含申請當日),例如:星期一申辦,於星期三早上8時領取。
2.外事服務中心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8至17時,週三晚間延長至20時。
3.證書費第1份100元,第2份起每份20元。
4.欲郵寄取件者,請加購掛號信封。
參考資料
委託書
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聯絡窗口
1.承辦單位名稱:警察局外事科
承辦人姓名:承辦人員
電話:(03)3335107
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