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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書表(一致性)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滿65歲,符合下列條件者: 1.低收入戶傷病患。 2.依社會救助法核列之中低收入戶患嚴重傷病,單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3萬元,或最近3個月內負擔費用累計5萬元以上。 3.申請人應於看護行為結束日起3個月內,檢附應備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 (二)補助金額 1.低收入戶每日補助1,500元,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15萬元。 2.依社會救助法核列之中低收入戶每日補助750元,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6萬元。 3.前項每日之計算以二十四小時計,含跨日之連續時數,超過十二小時未滿二十四小時以十二小時計,未滿十二小時不予補助;僱用專人看護金額低於補助金額,以申請人實際支付看護費用為準,最高不得逾所定上限。 承辦人電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4)22289111#37208。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看護費用補助申請書表(一致性) 發布單位:臺中市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補助對象及標準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未滿65歲,符合下列條件者:
      • 1.低收入戶傷病患。
      • 2.依社會救助法核列之中低收入戶患嚴重傷病,單月自行負擔看護費用累計超過3萬元,或最近3個月內負擔費用累計5萬元以上。
      • 3.申請人應於看護行為結束日起3個月內,檢附應備文件,逕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
    • (二)補助金額
      • 1.低收入戶每日補助1,500元,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15萬元。
      • 2.依社會救助法核列之中低收入戶每日補助750元,每人每年度最高補助6萬元。
      • 3.前項每日之計算以二十四小時計,含跨日之連續時數,超過十二小時未滿二十四小時以十二小時計,未滿十二小時不予補助;僱用專人看護金額低於補助金額,以申請人實際支付看護費用為準,最高不得逾所定上限。
        承辦人電話:社會局社會救助科(04)22289111#37208。
        受理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申辦流程
    • 1
      備齊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
    • 2
      區公所進行初審後將申請資料彙送社會局
    • 3
      社會局進行審核撥款並函復申請人
    應備物品
    • 1.申請表。
    • 2.公立醫療機構或經衛生福利部評鑑合格之醫院診斷書正本(須註明入、出院日期、入住病房別及住院期間須請看護員照顧之字樣)。
    • 3.看護費用收據正本或發票。
    • 4.檢附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證明。
    • 5.醫院之主治醫師、護理人員或社工員出具之僱請專人看護證明文件。
    • 6.僱請看護員照護,應檢附照顧人員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病患服務員、居家服務員或其他相關照顧服務訓練結業證書、證照影本以及看護員切結書並簽章證明與正本相符。
    • 7.申請人已死亡如繼承人有2人以上,得由其繼承人出具共同委任切結書,由受委任人申請具領。
    • 8.申請人因故無法親自申請者,應另檢附委託書,代理人應以申請人之家屬為優先。
    • 9.具領人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 10.領據。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
    承辦人員:鄭小姐
    電話:(04)22289111#37208
    地址:407610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惠中樓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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