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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 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使用申請
一般民眾申請公有市場空攤(鋪)位
臺南市政府 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使用申請
發布單位:臺南市政府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一般民眾申請公有市場空攤(鋪)位
申辦流程
1
本府公告空攤位→申請人送申請書→審查合格(或同一攤位有二人以上申請時通知抽籤)→發文通知簽訂契約。
2
申請書須於公告期限內送件。
應備物品
1.使用申請書。
2.營業種類確認表。
3.申請人(含配偶)記事欄不省略之全戶戶籍謄本(有效期自申請日起3個月內,若申請人與配偶不同戶籍且無共同生活事實,則免附配偶之戶籍謄本)。
4.保證人記事欄不省略之戶籍謄本(有效期自申請日起3個月內)。
5.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聯絡窗口
臺南市市場處經營一科、二科
(06)2796269#214、225
我要線上申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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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民眾申請公有市場空攤(鋪)位
申辦流程
1
本府公告空攤位→申請人送申請書→審查合格(或同一攤位有二人以上申請時通知抽籤)→發文通知簽訂契約。
2
申請書須於公告期限內送件。
應備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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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請人(含配偶)記事欄不省略之全戶戶籍謄本(有效期自申請日起3個月內,若申請人與配偶不同戶籍且無共同生活事實,則免附配偶之戶籍謄本)。
4.保證人記事欄不省略之戶籍謄本(有效期自申請日起3個月內)。
5.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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