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選單

search
搜尋
  • 世界12強棒球錦標賽
  • 臺中國際花毯節
  • 建築物公共安全
  • 擴大秋冬國民旅遊
  • 夜市抵用券
  • 政府服務
    • 表單下載
    • 線上申辦
    • 整合服務
  • 資訊發布
    • 政府新聞
    • 生活情報
    • 即時影像
    • 行動化服務
    • 福爾摩沙影城
  • 關於本站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隱私權保護政策
    • 服務條款
  • 網站導覽
  • 登入/註冊
  • 我的專區
  • 會員登出
電腦版
回頂端
:::
我的E政府
  • 網站導覽
  • 登入/註冊
  • 我的專區
  • 會員登出
字級
  • 小
  • 中
  • 大
  • 政府服務
    • 表單下載
    • 線上申辦
    • 整合服務
  • 資訊發布
    • 政府新聞
    • 生活情報
    • 即時影像
    • 行動化服務
    • 福爾摩沙影城
  • 關於本站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隱私權保護政策
    • 服務條款
搜尋
search
搜尋
  • 世界12強棒球錦標賽
  • 臺中國際花毯節
  • 建築物公共安全
  • 擴大秋冬國民旅遊
  • 夜市抵用券
  • 首頁
  • 政府服務
  • 整合服務
整合服務
網頁功能
  • 列印內容
  • 詮釋資料
  • 注音服務
  • 分享
    • Share to Facebook
    • Share to google+
    • Plurk
    • Share to twitter
    • Share to line
    • Share to email
收藏 回報問題
:::
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 發佈單位:僑務委員會
申請說明
1.優待方式:
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6條或第9條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當年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者,其優待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
(1)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25%計算。參加特色招生入學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25%計算。
(2)技術校院四年制、二年制或專科學校二年制: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以加總分25%計算。參加登記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3)大學:參加考試分發入學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25%計算。參加考試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2.申請須知:
(1)僑生畢業當年參加升學優待,以一次為限,並僅適用於畢業當年,於下次學程考試,不予優待。
(2)僑生如因休學等因素,未於當年使用旨揭證明文件時,請即向本會辦理註銷。
申辦程序
1.臨櫃申請:本人或委託代辦人備齊應備證件至僑務委員會洽辦,需3-5個工作天,無法當天領取;僑務委員會將於辦理完畢後,郵寄或通知至僑務委員會領取。
2.就讀學校代辦:僑務委員會於每年初行文教育單位轉請各校造冊後函送本會審核,本會辦畢後再郵寄至就讀學校轉交申請人。
3.線上申辦:學生請先下載申請表,填妥後連同學歷及身分證件送交就讀學校審核,學校審核無誤後於證件影本上加蓋上學校章戳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再將前述文件掃描以附檔方式線上申辦,本會辦畢後再郵寄至學校。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承辦人員:賴怡菁
電話:(02)23272600分機2647
傳真:(02)23566385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5號櫃檯
應備證件
1.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表。
2.學歷證明文件(如學生證、在學證明、畢業證書,正本驗後發還)。
3.身分證明文件(如護照、居留證、身分證,正本驗後發還)。
4.僑生經就讀學校代辦,學校應填具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名冊函送本會辦理。
作業天數
收件之次日起3-5個工作天
參考資料
  • 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表
  • 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名冊
  • 委託書

我要線上申辦

  • 回上一頁
  • 回最上面
  • 回首頁
:::
  • 政府服務
    • 表單下載
    • 線上申辦
    • 整合服務
  • 資訊發布
    • 政府新聞
    • 生活情報
    • 即時影像
    • 福爾摩沙影城
    • 行動化服務
    • 實用連結
  • 關於本站
    • 網站導覽
    • English
    • 隱私權保護政策
    • 服務條款
我的E政府
  • 無障礙2.0AA
  • E政府
  • 我的E政府網址QRCode,掃描後可連結到我的E政府首頁
更新日期 :
108-12-14
瀏覽人次 :
..

如對本站有任何問題或意見,歡迎聯絡客服中心,線上服務網站:https://www.service.gov.tw
客服電話:(02)2192-7111,傳真:(02)2192-7186,客服信箱: egov@service.gov.tw
電話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  (例假日除外,非上述時間請多利用客服信箱)

Copyright© 中華民國國家發展委員會 版權所有
建議最佳解析度為1024*768或以上

電腦版行動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