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地價稅籍,新竹市稅務局自2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辦理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作業,請市民朋友留意,如土地已不符合自用住宅等特別稅率或減免用地規定,請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112年度地價稅清查重點以自用住宅用地、課徵田賦及免稅的土地為主要查核對象。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等特別稅率及減免規定時,納稅義務人可以提出申請適用優惠稅率或減免,一旦不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或使用情形變更已不符合減免要件,納稅義務人應主動向稅務局申請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以免補稅受罰。
稅務局提醒,已核准按特別稅率、減免用地或課徵田賦者,如適用之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三十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否則遭查獲時,除依法要追補應納稅款外,還可能處3倍以下的罰鍰。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AI智能客服或撥03-5225161轉422~435、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