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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費安養(梅園) 1.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60歲,身心健康,生活能自理且經濟上能自給自足之老人。 2. 其他情況特殊或遇重大災變,依有關法令應予臨時收容者。 二、收費標準 1. 安養費用每人每月新臺幣6,900元,包括膳食費及住宿費。 2. 繳納相當於二個月安養費用保證金,即1萬3,800元。 3. 安養人個人被服、日用品購置、私用電話、電費、被服洗滌、自強活動、外送就醫、健保不給付藥品、營養針劑、死亡殮喪等費用均自理。
一、自費安養─由本人或親友檢具下列表件向本家提出申請。 1. 入住申請表。 2. 入住者全戶戶籍謄本。 3. 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糞便檢查(桿菌型痢疾及阿米巴痢疾)等〉。 4. 其他相關證明,如入住者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重大傷病卡影本等。 二、自費安養老人申請流程:本人或親友申請→表單審核→派員訪視→符合條件通知入家或未符合條件函覆不予安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