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學校法人的補助項目種類繁多,像是學術研究論文、體育競賽、跨國交流與研習、產學合作與研發、舉辦主題活動等計畫,此篇統整了與舉辦國內主題活動相關的補助資訊,來看看您想申請哪些項目吧!
1. 學校
2. 研究機構
3. 依法登記一年以上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
請注意!此文所列出的補助內容、金額與申辦流程,僅以「學校」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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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承辦單位:內政部民政司
電話:(02)23565084
Email: moi1725@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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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參考連結:
內政部推動禮制研究及倡導國民禮儀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資料來源:內政部民政司,民國104年12月】
二、 辦理地方自治及公民參政活動
(一)補助對象:
1. 學校
2. 研究機構
3. 依法登記有案之學術或文教團體
請注意!此文所列出的補助內容、金額與申辦流程,僅以「學校」為主。
(二)補助內容:
舉辦有關地方自治、地方制度、選舉、政黨、公民投票相關之學術研討會、座談會。
(三)補助金額:
按計畫經費最高補助30%,以20萬元為限。
(四)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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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承辦單位:內政部民政司
電話:(02)23565414 / (02)23565917
Email: moi1766@moi.gov.tw / moi1418@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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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參考連結:
內政部民政司公民參政<下載專區>【資料來源:內政部民政司,民國109年10月】
內政部輔導學校與學術研究機構辦理地方自治及公民參政相關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資料來源:內政部民政司,民國94年5月】
三、 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
(一)補助對象:
1. 公私立各級學校
2. 直轄市、縣(市)政府
3. 依法登記有案之學術或文教團體
4. 依法立案之國內民間團體
備註:政黨或民營事業機構所屬團體不在補助範疇內。
請注意!此文所列出的補助內容、金額與申辦流程,僅以「公私立各級學校」為主。
(二)補助內容:
1. 舉辦客家藝文展演或競賽活動。
2. 舉辦客家學術文化、語文或師資培訓等研習(討)活動。
(三)補助金額:
每案最高可補助經費總經費80%,最高以30萬元為限,每年度各校以申請2案為限。
(四)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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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承辦單位:客家委員會
電話:(02)8995-6988分機645賴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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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參考連結:
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資料來源:客家委員會,民國108年2月】
民間團體及公、私立學校核銷範例【資料來源:客家委員會,民國108年2月】
四、 辦理藝術教育活動
(一)補助對象:
1. 公私立各級學校
2.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所屬機關(構)
3. 教育部所屬的社會教育機構
4. 依法立案之非營利法人或團體
請注意!此文所列出的補助內容、金額與申辦流程,僅以「公私立各級學校」為主。
(二)補助內容:
凡舉辦美術、音樂、戲劇、舞蹈、視聽媒體藝術等相關課程、研習、展覽、表演和競賽等,皆可提出申請。優先補助偏遠地區的活動。
(三)補助金額:
每年度各校以申請2案為限。
申請單位 |
補助金額 |
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 |
依財力等級,補助金額最高以75%-90%為限。 |
其他 |
補助金額不超過計畫金額50%,每案最高補助40萬元。 |
(四)申辦期程:
活動申辦期程 |
開放線上申請期間 |
當年度3月至8月 |
每年1/1-1/31 |
當年度9月至次年2月 |
每年7/1-7/31 |
(五)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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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承辦單位:教育部
電話:(02)7736-6666分機6717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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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參考連結:
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資料來源:教育部,民國107年11月】
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資料下載>【資料來源:教育部,民國107年12月】
五、 促進宗教發展與對話
(一)補助對象:
必須是依法登記一年以上的:
1. 私立大專校院。
3. 民間學術團體。
2. 寺廟、宗教業務財團法人、宗教性社會團體。
請注意!此文所列出的補助內容、金額與申辦流程,僅以「私立大專校院」為主。
(二)補助內容:
1. 舉辦與宗教相關之學術研究或交流活動。
2. 進行慈善或社會教化之公益性活動。
3. 辦理宗教團體行政及財務相關職能講習或培訓。
4. 出版宗教議題書刊。
(三)補助金額:
按計畫經費最高補助30%,以5萬元為限,部分項目最高補助額為8萬元,詳情請參閱<宗教團體公益事業申請補助>。
(四)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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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承辦單位:內政部民政司
電話:(02)23565529
Email:moi1766@mo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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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參考連結:
內政部輔導宗教團體發展及促進宗教對話補助作業要點【資料來源:內政部民政司,民國106年5月】
宗教團體公益事業申請補助【資料來源:全國宗教資訊網,民國106年5月】
六、 海洋事務研究活動
海洋委員會每年於2月底前擬定當年度重點補助研究議題,符合議題範圍內的研究活動將優先獲得補助。
(一)補助對象:
1. 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
2. 國內公立研究機關(構)
(二)補助內容:
舉辦海洋事務相關的學術研討會、座談會或活動,議題範圍可以是海洋產業發展、科技研究、海洋文化與教育、海域安全、觀光遊憩、環境保育等。
(三)補助金額:
補助金額以20萬元為限。
(四)申辦流程:
不得跨年度辦理。
- 1
提交「電子檔申請文件」
於活動開始前電郵下列文件至: u92150@oac.gov.tw
- 2
郵寄「紙本申請文件」
經海洋委員會確認計畫內容無誤後,即可郵寄紙本文件。
收件地址:「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收件人:「海洋委員會」。
- 3
資格審查
等待計畫審查通過
- 4
執行計畫
依計畫書辦理活動
- 5
經費核銷(紙本郵寄)
於活動結束後1個月內,郵寄文件辦理經費核銷。
關於核銷應備文件,詳情請參閱<海洋委員會 補捐助海洋事務研究活動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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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窗口
承辦單位:海洋委員會
電話:(07)338-1810分機261123 劉小姐
Email: u92150@oa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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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外參考連結:
海洋委員會補捐助海洋事務研究活動資訊網【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民國109年1月】
海洋委員會補捐助海洋事務研究活動作業要點【資料來源:海洋委員會,民國108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