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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兒少福利報您知,給孩子一個明亮的未來!

更新日期:民國112年11月22日
主要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各地方政府

 

為給孩子一個安心成長的環境,除了父母親享有生育給付、育兒津貼以及托育補助等福利,以減輕育兒的經濟壓力之外,政府也提供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醫療補助、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生活津貼、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計畫等,使弱勢家庭獲得經濟協助,並幫助孩童脫貧。

而當您發現身旁的孩童或您本人遭遇不當對待時,請勇於向政府通報,讓孩子們在社會網絡的協助下平安長大。此外,針對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或需要保護之兒童及少年,政府提供替代性安置教養服務,您或許可以成為寄養家庭,短暫照顧這些需要幫助的孩童。現在就帶您來看上述這些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的福利與措施!

 

目錄
一. 弱勢兒少福利報您知
二. 協助弱勢孩童脫貧-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三. 保護兒童可從您我做起
四. 家庭寄養

 

一、弱勢兒少福利報您知

 

若您為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或單親家庭孩童,或者父母或監護人遭逢重大意外事故、入獄服刑或非自願離職,還是您遭受父母或監護人虐待、遺棄等,以下為政府針對未滿18歲弱勢/特殊境遇孩童的經濟補助方案:

方案 補助內容 去哪辦?
3歲以下醫療費用補助 針對3歲以下兒童就醫之門診住院自付額部分給以補助。 各地方政府主動將符合資格者送件至健保署
中低收入戶
兒童及少年健保費補助
補助自付健保保險費
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 補助項目如下:
  1. 住院期間應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及看護費。
  2. 未婚懷孕生產、流產醫療費用。
  3. 為確認身分所作之親子鑑定費。
  4. 全民健康保險未涵蓋之發展遲緩兒童評估費及療育訓練費。
  5. 經醫師鑑定因早產及併發症所衍生之醫療、住院費用。
  6. 無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資格個案之醫療費用。
  7. 經醫師評估有必要之愛滋病毒感染預防性投藥費用。
  8. 其他經評估有補助必要之項目。
戶籍地鄉鎮市公所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 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900元-2,479元/月,詳情請依各縣市規定。
※ 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重複申請。
弱勢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補助3,000元/月,以6個月為原則,經實地訪視評估最高補助12個月
※ 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重複申請,但若經過評估為兒少保護個案脆弱家庭服務對象需要經濟協助者,可獲得差額補助。
少年自立生活經濟扶助計畫 年滿15歲~未滿20歲且符合補助資格者,可申請生活扶助金、房租補助、房屋押金補助、教育費用補助、交通費補助、醫療費補助、進修及證照補助、個人成長與社會參與獎勵金等,實際補助項目及金額請依各縣市規定。 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
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
  1. 本人傷病住院7日以上或意外死亡:1萬元 (重大傷病2萬元)
  2. 遭父母或監護人虐待、遺棄等,經社福機構委託收容者:2萬元
  3. 父母或監護人有以下情形:
    (1) 失蹤6個月以上、入獄服刑、失業:1萬元
    (2) 重大傷病或死亡:2萬元
    (3) 因災受傷住院:5千1萬元
  4. 因家境特殊或其他重大意外事故等,以專案申請。
就讀學校、幼兒園

👉【家中遭逢變故,政府提供哪些急難紓困方案?】:此篇文章彙整關於家族成員或本人遭逢重大事件,導致生活陷於困境,政府所提供的救助方案,補助對象不限18歲以下兒少。
👉【照顧單親、特殊境遇家庭,政府提供各項扶助措施及補助!】:文內羅列特殊境遇家庭之經濟扶助、子女生活津貼及教育補助、醫療及創業貸款補助等措施,並彙整其他相關服務資源,像是單親培力計畫、單親家庭服務中心、未成年少女懷孕求助等,方便您快速查找福利資訊。

👉 以下您可以點選您所屬的縣市,快速得知申辦資格與辦法。此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可依據您的需求,提供您協助或幫您連結協助資源,點此查詢<全臺服務據點>。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連江縣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特定對象健保費補助之協辦項目【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民國112年11月】
>>兒少生活及醫療扶助【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國111年10月】
>>少年自立生活適應協助服務【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國112年8月】
>>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資料來源:教育部,民國1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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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協助弱勢孩童脫貧-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

 

符合以下資格之孩童,可依據家長或孩童自身的能力選擇每月存多少錢,政府則相對提撥同等金額,1年最高可存入新臺幣1萬5千元(加上政府提撥的金額,共可存入新臺幣3萬元)。待孩童年滿18歲時可領回,作為孩童接受高等教育、職業訓練或就業、創業之用。如有任何疑問,👉 可撥打免付費專線1957進行諮詢。

身分別 105年1月1日以後出生
未滿18歲之(中)低收入戶兒童或少年
於兒少福利機構長期安置
2年以上之失依兒童或少年
如何辦理 由法定代理人或最近親屬任1人,向戶籍所在地之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由各地縣市政府辦理
應備文件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兒童及少年未來教育與發展帳戶【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民國11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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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護兒童可從您我做起

 

當您發現身旁的孩童疑似遭遇以下情況,請您伸出援手,勇於通報檢舉,一起幫助他們平安快樂地成長;或您本人面臨以下情況時,可透過以下方式獲取協助資源:

項目 情況 通報方式
兒少保護 若您得知或本人為<受到不當對待>之被害人。
  1. 手機直撥24小時專線「113」。
  2. 透過<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進行線上通報
  3. 通報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兒少性剝削防制 若您得知或本人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之被害人。 與<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聯繫,並告知警察局或檢察機關。
兒少網路安全 若於網路看見暴力、色情、血腥、自殺或違反<兒少法第69條>兒少隱私等不當內容時。
  1. 透過<iWIN網絡內容防護機構>,檢舉不當網站內容。
  2. 直接撥打專線舉發:(02)2577-5118

 

影片出處: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社福中心宣導影片 ─ 一個動作撐住他的全世界(民眾篇)】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兒少保護【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民國11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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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寄養

 

除了透過收養(領養)程序,為孩童找到一個永久的家,政府也提供替代性安置教養服務-家庭寄養,由寄養家庭短暫照顧遭遇重大變故、失依、貧困或需受保護之兒童及少年,待孩子的原生家庭問題解決後,即可返回自己的家。若您想成為寄養家庭,幫助這些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找到力量,請參閱以下說明,您也可以👉 致電<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或撥打寄養招募專線1999諮詢。

(一) 寄養家庭資格

各縣市所訂定之寄養家庭資格略有不同,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辦理,以下為概述:

  1. 年齡:寄養父母年滿25歲以上
  2. 教育程度:夫妻具國中以上教育程度
  3. 職業:有固定收入,足以維持家庭生活
  4. 孩童人數:家中12歲以下的最多3個
  5. 居住環境:安全、整潔、有足夠的空間

(二) 如何成為寄養家庭?

  • 1

    提出申請
    致電或親洽<各地方政府社會局(處)>,或撥打專線1999詢問。

  • 2

    參加「寄養家庭招募說明會」

  • 3

    資料填寫送件
    以下為應備文件參考清單,詳情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辦理:





  • 4

    參加職前訓練課程
    申請人須參與24小時寄養家庭的職前訓練,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辦理。

  • 5

    家庭訪問及評估
    社工人員將到府了解申請人對於寄養兒少之照顧理念、同住家庭成員支持度及評估家庭環境。

  • 6

    資格審查

  • 7

    成為寄養家庭
    資格審查通過者,將獲得許可證書並辦理寄養家庭登記。日後實際有安置兒少之寄養家庭,每年應接受至少30小時的職訓練課程,當年度已完成職前訓練者則不在此限。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認識兒童及少年家庭寄養服務【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民國1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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