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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殯葬服務,各縣市聯合奠祭及環保葬資訊總整理

更新日期:民國112年4月21日
主要資料來源:內政部、各地方政府

 

政府近幾年來推動多項喪葬禮儀改革,其中「聯合奠祭」是透過多個喪家聯合舉辦喪禮,以達到喪葬費用節約及解決殯儀館禮廳不足的問題;而「環保自然葬」則是提倡生命與自然合而為一,讓土地得以永續使用,本文將彙整各縣市政府聯合奠祭及環保自然葬資訊。

 

目錄
一. 各縣市聯合奠祭資訊
二. 環保自然葬
三. 各縣市殯葬管理處(所)

 

一、各縣市聯合奠祭資訊

 

以下統整各縣市聯合奠祭資訊,詳情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

縣市 概述 申請期限
臺北市 亡者具下列身分資格之一,適用臺北市聯合奠祭免費項目,請參閱<參加聯合奠祭>,未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公文)者,申請參加聯合奠祭則為減半收取規費:
1. (中)低收入戶
2. 器官捐贈者
3. 原住民
4. 社會新聞重大案件者
5. 獨居老人經社會局安置或領有社會局補助款入住養老院
6. 臺北市政府相關安養院安置者
7. 有名無主在臺無親屬
8. 其他經專案核准參加者
自死亡日或遺體具領日起10日內,登記參加最近一場次,不得任選場次。請檢附證件至第一、二殯儀館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新北市 亡者具下列身分資格之一,適用新北市聯合奠祭免費項目,請參閱<112年度新北市聯合奠祭實施計畫>,未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公文)者,部分項目則為減半收取規費:
1. (中)低收入戶 (限設籍新北市者)
2. 器官捐贈者
3. 原住民 (另可申請「112年度新北市原住民喪葬補助計畫」,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6千元~1萬8千元)
4. 經社會局安置或領有社會局補助款入住養老院者
5. 新北市政府相關安養院安置者
6. 有名無主在臺灣無親屬者
7. 火化後骨灰選擇環保自然葬法者
8. 其他經專案核准參加者
不受理土葬者申請參加聯合奠祭。
自死亡日或遺體具領日起10日內,登記參加最近一場次,不得任選場次。請檢附證件至第一、二殯儀館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桃園市 亡者需具下列身分資格之一,以登記順序依序辦理,以家境清寒、無力殮葬者及桃園市民優先受理,詳情請參閱<桃園市112年聯合奠祭>:
1. (中)低收入戶
2. 獨居老人經社會局安置或領有社會局補助款入住社會福利機構(含護理之家)
3. 其他特殊情形經桃園市社會局或各區公所函文轉介者
4. 非桃園市民:需居住在桃園市1年以上或為(中)低收入戶
不受理土葬者申請參加聯合奠祭。
請至「桃園市殯葬管理所」提出申請,每場次於奠祭前7日截止登記。登記參加最近一場次,不得任選場次。
臺中市 在亡者死亡前,其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已設籍於臺中市,即符合申請條件。更多詳情及免費項目請參閱<臺中市聯合奠祭實施要點>。 請於預定奠祭日前5日向「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提出申請。

 

 


 

二、環保自然葬

 

(一) 環保自然葬說明

 

環保自然葬,指的是將逝者的遺骸火化燒成骨灰,之後不放進納骨塔,或不立墓碑、不造墳等永久設施,而是以下列方式將骨灰回歸大自然。

  1. 樹葬花葬灑葬:骨灰經研磨後裝入可分解的紙或棉布袋內,將骨灰埋入「公墓」內的土中,再植花草樹木於上,或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葬骨灰。
  2. 植存:將經研磨處理後的骨灰,埋入「政府劃定的特定綠化地點」的土中。
  3. 海葬:將研磨處理後的骨灰拋灑於「政府劃定的海域範圍」內,民眾須先向縣市政府殯葬管理處申請核發海葬許可證明,再依其需求辦理火化、治喪及出海等作業。

 

(二) 各縣市環保自然葬資訊

 

部分縣市政府推出市(縣)民免收環保自然葬使用規費(但可能需要支付骨灰再處理或環保袋等費用),或者規定申請人以設籍該縣市亡者之配偶或親屬為限,並另有相關鼓勵金或補助方案,詳情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您也可請點擊以下連結,快速查找資訊。

縣市 樹/花/灑葬 植存 海葬 備註(單位:新臺幣/元)
基隆市 ✔️   ✔️ 樹葬:免收使用規費。
臺北市 ✔️   ✔️ 1. 樹葬、花葬及海葬:免收使用規費。
2. 另可申請<多元環保葬鼓勵金>,獎勵金為1萬元2萬元
新北市 ✔️ ✔️ ✔️ 1. 樹葬、花葬及植存:免收使用規費,全國民眾皆可申請。
2. 海葬:參加聯合海葬之家屬全程免費。
桃園市 ✔️   ✔️ 1. 樹葬:本市市民免費,外縣市居民收費5千元
2. 海葬:參加聯合海葬之家屬全程免費。
宜蘭縣 ✔️     樹葬收費5千元、灑葬2千500元
新竹市 ✔️     樹葬:於民國112年12月31日(含)前,骨灰研磨費及樹葬園區免收使用規費。
苗栗縣 ✔️   ✔️ 1. 竹南鎮(樹葬、花葬及灑葬):本鎮鎮民免收使用費,外鄉鎮市居民收費3千元
2. 海葬:請參閱<中彰苗雲112年聯合海葬>。
臺中市 ✔️   ✔️ 1. 樹葬:費用3千元
2. 海葬:聯合海葬減免火化研磨、骨灰罐暫存及船舶等費用,另比照聯合奠祭的免費項目給予減免,請參閱<112年臺中市及中彰苗雲聯合海葬>。
彰化縣 ✔️   ✔️ 1. 埔心鄉(樹葬):本鄉鄉民收費6千元,其他鄉民9千元低收入戶12歲以下兒童另有減免。
2. 海葬:請參閱<中彰苗雲112年聯合海葬>。
南投縣 ✔️     鹿谷鄉(樹葬):收費6千元低收入戶於指定區位免費使用。
雲林縣 ✔️   ✔️ 1. 斗六市(樹葬、花葬):市民收費3千元,非市民則加1倍收費。市民若為低收入戶現役軍人及警察因公死亡等免收使用規費,其他優惠辦法請參閱<收費標準>。
2. 海葬:請參閱<中彰苗雲112年聯合海葬>。
嘉義市 ✔️     樹葬:市民收費6千元(包含水上、中埔鄉民),其他縣市居民為9千元。若為低收入戶因公死亡之警消人員等免收費用,詳情請參閱<收費標準表>。
嘉義縣 ✔️     1. 中埔鄉(樹葬、花葬):本鄉鄉民收費6千元,外鄉鎮市籍為9千元
2. 阿里山鄉樂野村(樹葬):以本村村民為主。
臺南市 ✔️ ✔️ ✔️ 1. 樹葬、植存:收費3千元,居民優惠請參閱<臺南市公立公墓收費標準>。
2. 海葬:本市市民可申請<112年度海域實施骨灰拋灑補助>,補助1萬5千元以及骨灰暫存1個月免收費。
高雄市 ✔️   ✔️ 1. 樹葬、灑葬:市民價請依<樹葬-申辦標準流程SOP>為準,低收入戶原住民免費、中低收入戶半價;非市民則為6倍收費。
2. 海葬:核發海葬許可證明作業費免費。
屏東縣 ✔️     1. 屏東市(樹葬、花葬):屏東市民玉水村民收費5千元,外鄉鎮市居民1萬元
2. 林邊鄉(樹葬、花葬):收費8千元低收入戶全部免費。
臺東縣 ✔️ ✔️ ✔️ 1. 臺東市(樹葬、花葬):收費標準請洽詢臺東市殯葬管理所,電話(089)230016。
2. 太麻里鄉(樹葬):本鄉鄉民收費2千元,非本鄉鄉民3千元,如若為低收入戶因公死亡之警消人員等免收費用,請參閱<收費標準>。
3. 卑南鄉(樹葬、花葬):收費1萬元
4. 植存、海葬:請參閱<臺東海域骨灰拋灑許可申請相關資料>。
花蓮縣 ✔️ ✔️ ✔️ 1. 吉安鄉(植葬):本鄉鄉民收費3千元、非本鄉鄉民5千元低收入戶免收。
2. 鳳林鎮(樹葬):本鎮鎮民收費3千元低收入戶免費),非鎮鎮民5千元;具原住民身分則減收20%,不限本鎮鎮民。
3. 植存、海葬:請參閱<花蓮縣骨灰拋灑植存實施辦法>,聯合海葬約每年7-8月舉行,請至花蓮縣政府民政處<下載專區>查詢。
澎湖縣 ✔️     1. 馬公市(樹葬、花葬):收費標準請洽詢馬公市公所民政課,電話(06)9272173分機103或154。
2. 另可申請<多元環保葬補助>,獎勵金為1萬元2萬元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

 

 


 

三、各縣市殯葬管理處(所)

 

除了上述聯合奠祭及多元環保自然葬,另外部分縣市提供電子訃聞、線上祭拜、電子輓聯等綠色殯葬服務,您可以點選以下連結,來瞭解各縣市政府提供哪些殯葬服務。或者您也可以透過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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