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農民保險有哪些保障?申請給付重要資訊報您知!

更新日期:民國112年5月24日
主要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本文彙整農民健康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各項給付(農保生育給付、農職保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農(職)保⾝⼼障礙給付、農(職)保喪葬津貼)之請領資格、金額、應備文件等,方便民眾快速瀏覽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保障內容。有關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老農津貼、農民退休儲金及農業保險之適用對象、如何申辦、保險費及提繳金額等資訊可參考【放心從農,農民4大福利措施報給您知!】⼀文。

 

目錄
一. 農保生育給付
二. 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
三. 身心障礙給付
四. 喪葬津貼

 

一、農保生育給付

 

項目 說明(單位:新臺幣/元)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後分娩早產者。
請領金額 按事故發生當月月投保金額一次給與3個月。雙生以上者,比例增給。
※ 自民國112年2月10日起,農民健康保險之月投保金額由10,200元調高為20,400元
應備文件 請檢附以下文件,提交被保險人所屬投保農會,再由農會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農保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嬰兒出生證明書(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
全民健保醫療機構或領有執照之助產士所出具之證明書(若為死產者
夫妻關係之戶籍資料(若是請領配偶生育給付者)
農保資格證明文件
何時給付 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 → 核付後約3~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本人金融帳戶。
請領期限 自分娩或早產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農保生育給付【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2年2月】

 

 


 

二、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

 

項目 說明(單位:新臺幣/元)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參加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有效期間內,因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遭遇職業傷病不能從事工作,以致喪失或減少收入,正在治療中者,自就醫不能工作之第4日起發給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
請領金額 (1) 「傷病給付」: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月投保金額70%按日發給;如經過1年尚未痊癒者,其傷病給付減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月投保金額50%按月發給,以1年為限。
(2) 「就醫津貼」:門診每日50元住院診療每日900元
※ 自民國112年2月10日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月投保金額由10,200元調高為20,400元
※ 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時,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主動依「傷病給付」核給日數一併核給「就醫津貼」,不需另填寫申請書。
應備文件 請檢附以下文件,提交被保險人所屬投保農會,再由農會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傷病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職業傷害:請洽醫療院所之醫師診斷開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害診斷書」
職業病:如為<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辦法第9條>表列之疾病,請洽醫療院所之醫師或<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開具「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診斷書」
※ 若非<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辦法第9條>表列之疾病,請洽<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開具「職業病診斷書」及「職業病評估報告書」。
若在從農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者,請另檢附「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從事農業工作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農(職)保資格證明文件
何時給付 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 → 核付後約3~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本人金融帳戶。
請領期限 自得請領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

 

👉職業病種類:被保險人因從事農業工作罹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辦法第9條>表列之疾病,視為職業病。若罹患上開第9條表列以外疑似職業病者,須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認可醫療機構>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診斷,評估該疾病與從事農業工作有相當因果關係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傷病給付及就醫津貼【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2年2月】

 

 


 

三、身心障礙給付

 

項目 說明(單位:新臺幣/元)
請領資格 於保險有效期間因傷害疾病或遭受職業傷病,經治療後症狀固定,符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並經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
請領金額 農保身心障礙給付標準及額度,依障礙等級及給付日數發給,給付額度計算方式 =「日投保金額*給付日數」÷ 2。若符合「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給付標準,則增給50%

舉例來說:「農民健康保險」:最低給付10,200元、最高408,000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最低給付15,300元、最高612,000元元。
應備文件 請檢附以下文件,提交被保險人所屬投保農會,再由農會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災保險身心障礙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請洽醫院開具「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
※ 依障礙種類,所出具之診斷書限特定醫療機構層級,請參閱<身心障礙給付>詳細說明。
經醫學影像檢查者,另附檢查報告及相關影像圖片
職業傷病證明文件(申請職災保險身心障礙給付者)
農(職)保資格證明文件
何時給付 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 → 核付後約3~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本人金融帳戶。
請領期限 自診斷身心障礙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
※ 但若是器官喪失、缺損或機能完全喪失,例如:眼睛失明、終身定期洗腎應自事實發生日起;脾臟切除(胸腹部明定器官切除),應自器官切除出院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

 

👉未滿65歲且有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之農民,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提前請領「農民退休儲金」,詳情請參閱<提前請領退休儲金(限未滿65歲喪失農作能力者)>:

  1. 領取「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給付,經保險人認定不能繼續從事農業工作。
  2. 領取「勞工保險」失能年金給付或失能等級三等以上之一次失能給付。
  3. 領取「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給付或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給付。
  4. 非屬前三款之被保險人,符合前三款所定身心障礙或失能狀態。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身心障礙給付【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2年2月】

 

 


 

四、喪葬津貼

 

項目 說明(單位:新臺幣/元)
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內死亡,或失蹤經法院裁定死亡宣告者,為其支出殯葬費者可請領。
※ 若亡者之家屬已領取勞保家屬死亡給付,仍可依規定請領農保喪葬津貼。
請領金額 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15個月;若因職業傷病致死亡時,則給與喪葬津貼30個月
應備文件 請檢附以下文件,提交被保險人所屬投保農會,再由農會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出申請:
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災保險喪葬津貼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死亡證明書、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之裁定
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載有被保險人姓名之殯葬費用支付證明文件
職業傷病證明文件(申請農民職災保險喪葬津貼者)
農(職)保資格證明文件
何時給付 勞工保險局於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核付 → 核付後約3~5個工作日匯入申請人指定之本人金融帳戶。
請領期限 自被保險人死亡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

 

👉農民於請領退休儲金前死亡者,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一次領取「農民退休儲金」個人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詳情請參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儲金>。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喪葬津貼【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民國112年2月】

 

站內相關服務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