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1年9月28日
主要資料來源:勞動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交通部、文化部、各地方政府
因應111年國內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的發展,中央及地方政府針對受疫情影響之個人與產業,祭出各項紓困及振興措施,您可透過本文快速得知可申請的方案有哪些!請注意,以下內容皆為摘要說明,實際申請條件及金額,請以各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一、中央補助方案
(一) 個人
以下統整111年受疫情影響或與防疫相關之個人補助/協助措施,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屆滿為止。
如果您是年滿15歲~29歲之待業青年,另外可參閱<為協助青年就業,一次看懂6大方案及申請流程!>。
適用對象 |
方案資訊
(懶人包或方案說明) |
補助額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申辦方式 |
諮詢窗口 |
待業勞工
(包含新住民配偶及持有永居或工作證之外國人) |
安心即時上工 |
透過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至公部門從事計時工作,可獲得以下津貼:
1. 工作津貼:最高工作80小時/月,補助每小時基本工資168元,最高補助13,440元/月。
2. 防疫津貼:依工作內容發放,最高2,000元/月。 |
1. 線上申請:先成為<臺灣就業通會員>,再進行<線上申辦>。
2. 可透過電子郵件、傳真、郵寄或電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預約送件。 |
各縣市公立就業服務機構、0800-777888
|
減少工時勞工
(具勞保身分者) |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
勞工免費參加訓練課程,且依實際參訓時數補助訓練津貼,補助每小時基本工資168元。補助時數不得超過每月與雇主約定減少之工時數,最高應為144小時/月,最高可領24,192元/月。 |
透過<補助企業辦理員工訓練課程>線上申辦。 |
請參閱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
減少工時勞工 |
安心就業計畫 |
依照減班休息前後薪資差額按月補貼,最長24個月:
1. 月薪差額7,000元以下(含):補貼3,500元
2. 月薪差額7,001元~14,000:補貼7,000元
3. 月薪差額14,001以上(含):補貼11,000元 |
1. 透過<安心就業計畫>線上申辦。
2. 向工作所在地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提出申請。 |
請參閱<諮詢窗口>、0800-777888 |
醫療機構人員 |
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 |
津貼基準如下,詳細發給原則及條件,請參閱<申請作業須知>:
1. 醫師:1萬元/日 (專責專任者以班計算)
2. 護理人員:1萬元/班
3. 專責醫事放射人員、專任感染管制人員、專責協調人員:1萬元/月
4. 照護輔佐人員:5千元/班
5. 清潔人員(專責病房、專責加護病房):1,500元/班 |
由醫院造冊向衛生福利部申請。 |
(02)8590-6666分機7396、7395 |
(二) 企業及團體
以下統整111年受疫情影響之事業紓困措施,此外,針對有繼續經營意願且繳息正常之企業,提供紓困貸款措施展延至112年,詳情請參閱<補資金>:
適用對象 |
方案資訊
(懶人包或方案說明) |
補助額度
(單位:新臺幣/元) |
申辦方式 |
諮詢窗口 |
受疫情影響企業 |
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
補助企業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費用,項目包括講師鐘點費、外聘講師交通費、教材及文具用品費、工作人員費、場地費等,最高總補助金350萬元。 |
透過<補助企業辦理員工訓練課程>線上申辦。 |
請參閱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
餐飲業者 |
餐飲業者行銷補助 |
補助優惠或促銷方案所需經費50%,「開立統一發票者」,最高補助10萬元;「免開統一發票者」,最高補助2萬元。 |
已截止 |
(02)2698-5809~5816 |
藝文業者 |
表演藝術事業營運補助 |
於111/4/1~6/30期間受疫情影響,導致活動取消或延期,補助項目為演出製作費、行銷文宣費、排練費、銷售系統退換票手續費、場地及設備租金等,最高補助250萬元。 |
已截止 |
諮詢窗口清單 |
旅行業者 |
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 |
於111/5/1~6/30期間辦理出團旅遊,符合該方案之推廣行程條件,最高補助2萬元/團,最多可申請15團。詳細申請條件如旅遊天數、組團人數、行程安排等,請參閱<實施要點> |
已截止 |
(02)2717-7919、0800- 211-734,或加LINE帳號@saas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安心即時上工【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1年9月】
>>安心就業計畫【資料來源:勞動部,民國111年9月】
>>補資金【資料來源:經濟部 因應COVID-19紓困輔導專區,民國111年9月】
>>紓困4.0<醫療機構人員>【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民國111年9月】
>>藝文紓困專區【資料來源:文化部,民國111年9月】
>>在職員工職業訓練【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民國111年7月】
>>餐飲業者行銷補助申請【資料來源:經濟部 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餐飲業者行銷補助作業申請,民國111年7月】
>>獎勵旅行業推廣特色團體旅遊實施要點【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局,民國111年4月】
二、各地方政府紓困振興措施
以下摘要各地方政府所提供之紓困振興措施,大部分方案實施期間111年5月~7月底(部分方案為111年6月~8月底,或至111/12/31截止),詳情請依各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點此快速查詢: 臺北市 / 新北市 / 桃園市 / 臺中市 / 彰化縣 / 雲林縣 / 臺南市 / 高雄市
縣市 |
方案資訊
(懶人包或方案說明) |
摘要 |
臺北市 |
臺北9大紓困方案 |
1. 延稅:房屋/娛樂/牌照/地價/印花稅,可延12個月或分36期繳納。
2. 減稅:
(1) 停業或縮減營業房屋稅3% → 2%。
(2) 娛樂稅減半至112年6月。
(3) 車輛停駛按日免繳牌照稅。
3. 減租:
(1) 承租市有不動產,營業5-7月減收50%、8-10月減收30%;住宅5-7月減20%、8-10月減12%。
(2) 5-7月場地使用費減50%。
4. 免租:承租市有不動產停業免租。
5. 延租:
(1) 承租市有不動產租金可延6個月。
(2) 促參OT及ROT案可延長契約期間。
6. 優息:質借月利率減0.18%。
7. 補貼:防疫住宿/旅館、團膳業者、市區公車、康復巴士。
8. 企業融資:簡易貸、還款展延6個月。
9. 勞工紓困:安心就業、失業補助等8項措施。 |
新北市 |
新北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助扶方案 |
1. 減租:
(1) 公有零售市場及攤販集中場(區):市場使用費減收80%。
(2) 委外經營之零售市場及攤販集中場(區):市有不動產租金減收80%。
(3) 承租市有不動產作營業使用者:租金減收50%。
(4) 促參案及地上權案廠商:權利金最高減收35%。
2. 減稅:
(1) 房屋稅:停業或縮減營業房屋稅3% → 2%。
(2) 娛樂稅:查定課徵娛樂業者停歇業或設備異動,依天數按比例核減。
(3) 牌照稅:未使用期間按日免繳。
3. 緩繳:
(1) 承租市有不動產作營業使用者:租金展延繳款3個月。
(2) 促參案及地上權案廠商:權利金展延3個月。
(3) 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房屋稅:展延繳納期限。
(4) 房屋/牌照/地價稅:可延12個月或分36期繳納。
(5) 社會住宅租金:4個月租金緩繳50%。
(6) 交通罰單:緩繳1個月。
4. 勞工紓困:安心即時上工、安穩僱用計畫等。
5. 產業紓困:幸福創業微利貸款計畫、藝文支持、青年見習計畫、創新創業貸款利息補貼。 |
桃園市 |
111年桃園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
1. 租金減免:
(1) 傳統公有零售市場:使用費減收50%。
(2) 承租市有不動產營業用:租金減收50%。
(3) 藝文場館:租金、權利金減免50%。
(4) 7大展演館場地:使用費減免100%。
2. 地方稅減稅紓困:
(1) 房屋稅:停業或縮減營業房屋稅3% → 2%。
(2) 娛樂稅:尚未申請復業之業者,主動停徵娛樂稅;查定課徵娛樂業者營業天數減少或設備異動,依實際情況核減。
(3) 牌照稅:未使用期間免徵。
(4) 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可延12個月或分36期繳納。
3. 勞工紓困:安心就業、失業補助等8項措施。
4. 產業補貼:
(1) 客運業者:補貼防疫物資。
(2) 市區客運業者:每輛車補助1萬元/月,適用期間5~10月。
(3) 市區公車駕駛:薪資補貼6千元/月。
👉 另有振興計畫,詳情請參閱<111年桃園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 |
縣市 |
方案資訊
(懶人包或方案說明) |
摘要 |
臺南市 |
臺南市紓困振興方案 |
1. 減稅:
(1) 房屋稅:停業或縮減營業房屋稅3% → 2%。
(2) 查定課徵娛樂稅:免徵或減徵。
(3) 牌照稅:未使用期間按日免繳。
2. 延稅:
(1) 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印花稅:可延12個月或分36期繳納。
(2) 牌照稅/房屋稅/娛樂稅/印花稅:展延繳納期限。
3. 減租:
委外園區/景點及市有非公用房地出租做小型店鋪、農產批發市場、魚市、漁港區土地及蘭花園區溫室、市區客運業者承租場站土地租金、委外經營轉運站權利金、公有委外停車場權利金、委外經營運動場館土地租金及權利金、111年溫泉水費等均減收30%,為期3個月。
4. 延繳:
(1) 承租市有不動產租金/權利金:申請展延或分期至111年底。
(2) 促參OT及ROT案可延長契約期間。
(3) 110年溫泉水費延至111年底繳納。
5. 產業補貼:防疫旅館住房補貼、街頭藝人補貼、影視業者臺南住宿補貼、臺南便利送補貼外送運費。
6. 交通補貼:防疫計程車補助、客運業/計程車防疫物資補貼。
7. 市場攤商:公有市場攤商使用費、道路型許可夜市道路使用費3個月打7折。
8. 家戶補貼:急難紓困、提供物資、學生午餐費協助等。
9. 勞工紓困:安心就業、失業補助等8項措施。
👉 另有振興計畫,詳情請參閱<臺南市紓困振興方案>。 |
高雄市 |
高雄市第一階段紓困措施 |
1. 防疫旅館專職人員:3千元津貼。
2. 入住防疫旅館(限高雄市民):補貼1千500元~1千800元。
3. 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加碼補貼30%。
4. 弱勢學生:餐食補助、學習載具及上網設備借用。
5. 通勤族:MeNGO通勤月票優惠。
6. 市區公車業者:補助1萬元。
7. 貸款:
(1) 青年創業:貸款寬限期展延最多1年、補貼提前領。
(2) 質借月利率減0.2%,放寬展延繳息次數。
8. 租金及規費減收或全免:
(1) 公有零售、農產品批發、漁貨拍賣市場:租金、規費及使用費全免。
(2) 地上權及標租建物、委外場館及停車場:租金減收60%。
(3) 產業園區公共設施:維護費減收50%。
(4) 漁港設施及漁船:減收相關規費。
(5) 演出取消或延期場館:租金退還或減半。
(6) 營業用市有非公用土地、單親/銀髮家園:租金減收30%。
(7) 市有耕地:租金減收20%。
9. 減稅、延稅:
(1) 查定課徵娛樂稅:減徵50%。
(2) 房屋稅:停業或縮減營業房屋稅3% → 2%。
(3) 牌照稅:未使用期間主動辦理退稅。
(4) 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娛樂稅/印花稅:可延12個月或分36期繳納。 |
站外連結之參考文章:
>>臺北市111年九大紓困措施【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民國111年8月】
>>紓防疫資訊專區-稅處關心您【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民國111年8月】
>>新北市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助扶方案【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民國111年6月】
>>111年桃園百工百業紓困振興計畫【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民國111年6月】
>>紓困振興【資料來源:彰化縣政府,民國111年6月】
>>臺南市政府紓困振興方案【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專區,民國111年6月】
>>紓困措施【資料來源:雲林縣政府,民國111年6月】
>>臺中e79紓困振興一起走【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專區,民國11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