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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不使用,可先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即可節省使用牌照稅
  • 發布單位:南投縣政府稅務局

                           車輛不使用,可先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即可節省使用牌照稅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民眾如出國遊學、工作、旅遊或車輛損壞進廠維修等因素,車輛有一段時間不使用,可以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停駛手續,因使用牌照稅按日計算課徵,辦理停駛手續即可節省車輛停駛期間使用牌照稅稅額。

     稅務局更進一步說明,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計算徵收,車主如出國遊學、工作、旅遊或車輛損壞進廠維修等,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如未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即視為繼續使用,仍要課徵使用牌照稅;因此,您的愛車如一段期間不使用,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停駛期間即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提醒您,車輛辦理報停手續後,如需使用車輛時,請記得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復駛手續,如一時疏忽,忘記辦理復駛手續,車輛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以2倍以下的罰鍰,將會得不償失。民眾若想更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規定,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 張貼時間:10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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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10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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