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5年2月24日
主要資料來源:內政部、各地方政府
政府近幾年來推動多項喪葬禮儀改革,其中「聯合奠祭」是透過多個喪家聯合舉辦喪禮,以達到喪葬費用節約及解決殯儀館禮廳不足的問題;而「環保自然葬」則是提倡生命與自然合而為一,讓土地得以永續使用,本文將彙整各縣市政府聯合奠祭及環保自然葬資訊。
一、各縣市聯合奠祭資訊
以下統整各縣市聯合奠祭資訊,詳情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
| 縣市 |
概述 |
申請期限 |
| 臺北市 |
亡者具下列身分資格之一,適用臺北市聯合奠祭免費項目,請參閱<參加聯合奠祭>,未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公文)者,申請參加聯合奠祭則為減半收取規費:
1. (中)低收入戶
2. 器官捐贈者
3. 原住民
4. 社會新聞重大案件者
5. 獨居老人經社會局安置或領有社會局補助款入住養老院
6. 臺北市政府相關安養院安置者
7. 有名無主在臺無親屬
8. 殉職或義勇警察、民防人員、(義勇)消防人員或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9. 其他經專案核准參加者
※不受理土葬者申請參加聯合奠祭。 |
自死亡日或遺體具領日起10日內,登記參加最近一場次,不得任選場次。請檢附證件至「懷愛館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
| 新北市 |
亡者具下列身分資格之一,適用新北市聯合奠祭免費項目,請參閱<聯合奠祭>,未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或公文)者,部分項目則為減半收取規費:
1. (中)低收入戶 (限設籍新北市者)
2. 器官捐贈者
3. 原住民
4. 經社會局安置或領有社會局補助款入住養老院者
5. 新北市政府相關安養院安置者
6. 有名無主在臺灣無親屬者
7. 火化後骨灰選擇環保自然葬法者
8. 其他經專案核准參加者
※ 不受理土葬者申請參加聯合奠祭。 |
自死亡日或遺體具領日起10日內,至「新北市立殯儀館服務中心」櫃檯辦理登記。依序受理登記,額滿為止,不得挑選日期及場次。 |
| 桃園市 |
受理對象如下所述,詳情請參閱<桃園市115年聯合奠祭>:
1. 以桃園市民為原則,但若為(中)低收入戶、其他特殊情形經桃園市社會局或各區公所函文轉介者,優先受理。
2. 非桃園市民:需居住在桃園市1年以上或為(中)低收入戶
※不受理土葬者申請參加聯合奠祭。 |
請至「桃園市殯葬管理所」提出申請,每場次於奠祭前7日截止登記。登記參加最近一場次,不得任選場次。 |
| 新竹市 |
受理對象以新竹市市民為原則,且符合以下任一資格,詳情請參閱<聯合奠祭>:
1. (中)低收入戶
2. 政府公費收容或補助之老人、兒少、身心障礙相關安置機構院(住)民之亡者
3. 經新竹市政府社會處、各區公所函文轉介者
4. 新竹市原住民
5. 其他經專案核准參加者 |
請於預定奠祭日前5日向「新竹市殯葬管理所」提出申請。 |
| 臺中市 |
在亡者死亡前,其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已設籍於臺中市,即符合申請條件。更多詳情及免費項目請參閱<臺中市聯合奠祭實施要點>及<淡旺日與聯合奠祭日程>。 |
請於預定奠祭日前5日向「臺中市生命禮儀管理處」提出申請。 |
二、環保自然葬
(一) 環保自然葬說明
環保自然葬,指的是將逝者的遺骸火化燒成骨灰,之後不放進納骨塔,或不立墓碑、不造墳等永久設施,而是以下列方式將骨灰回歸大自然。
- 樹葬、花葬、灑葬:骨灰經研磨後裝入可分解的紙或棉布袋內,將骨灰埋入「公墓」內的土中,再植花草樹木於上,或於樹木根部周圍埋葬骨灰。
- 植存:將經研磨處理後的骨灰,埋入「政府劃定的特定綠化地點」的土中。
- 海葬:將研磨處理後的骨灰拋灑於「政府劃定的海域範圍」內,民眾須先向縣市政府殯葬管理處申請核發海葬許可證明,再依其需求辦理火化、治喪及出海等作業。
(二) 各縣市環保自然葬資訊
部分縣市政府推出市(縣)民免收環保自然葬使用規費(但可能需要支付骨灰再處理或環保袋等費用),或者規定申請人以設籍該縣市亡者之配偶或親屬為限,並另有相關鼓勵金或補助方案,詳情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您也可請點擊以下連結,快速查找資訊;或者至內政部宗教及禮制司<全國殯葬入口網>,查詢全國可實施綠色殯葬地點。
| 縣市 |
樹/花/灑葬 |
植存 |
海葬 |
備註(單位:新臺幣/元) |
| 基隆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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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樹葬:免收使用規費。 |
| 臺北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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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樹葬、花葬及海葬:免收使用規費。
2. 聯合海葬:全程免費。
3. 另可申請<多元環保葬鼓勵金>,獎勵金為1萬元或2萬元。 |
| 新北市 |
✔️ |
✔️ |
✔️ |
1. 樹葬及植存:免收或減收部分使用規費。
2. 聯合海葬:全程免費。
3. 另可申請<環保葬鼓勵金>,獎勵金為7千元、1萬元或2萬元。 |
| 桃園市 |
✔️ |
|
✔️ |
1. 樹葬:免收費用。
2. 聯合海葬:全程免費。
3. 另可申請<環保葬鼓勵金>,獎勵金為1萬元或2萬元。 |
| 新竹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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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葬:骨灰研磨費200元、樹葬園區2千元。 |
| 苗栗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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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竹南鎮(樹葬、花葬及灑葬):竹南鎮鎮民免收使用費,其他鄉鎮市居民收費3千元。
2. 海葬:請參閱<115年中彰投苗雲聯合海葬>。 |
| 臺中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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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樹葬:費用3千元、骨灰再處理費300元(非本市籍750元、直系血親三親等為本市籍375元)。
2. 海葬:聯合海葬減免火化研磨、骨灰罐暫存及船舶等費用,另比照聯合奠祭的免費項目給予減免。 |
| 彰化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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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埔心鄉(樹葬):埔心鄉鄉民收費6千元,其他鄉民9千元。低收入戶及12歲以下兒童另有減免。
2. 海葬:請參閱<115年中彰投苗雲聯合海葬>。 |
| 南投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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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鹿谷鄉(樹葬):收費6千元,低收入戶於指定區位免費使用。
2. 海葬:請參閱<115年中彰投苗雲聯合海葬>。 |
| 雲林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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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斗六市(樹葬、花葬):斗六市市民收費4千元,非市民則加1倍收費。
2. 海葬:請參閱<115年中彰投苗雲聯合海葬>。 |
| 嘉義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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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葬:市民收費6千元(包含水上、中埔鄉民),其他縣市居民為9千元。若為低收入戶、因公死亡之警消人員等免收費用,詳情請參閱<收費標準>。 |
| 嘉義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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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埔鄉(樹葬、花葬):中埔鄉鄉民收費6千元,外鄉鎮市籍為9千元。 |
| 臺南市 |
✔️ |
✔️ |
✔️ |
1. 樹葬、植存:收費3千元,居民優惠請參閱<臺南市公立公墓收費標準>。
2. 海葬:<115年臺南市海葬推廣>。 |
| 高雄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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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樹葬、灑葬:市民價請依<樹葬-申辦標準流程SOP>為準,低收入戶及原住民免費、中低收入戶半價;非市民則為6倍收費。
2. 海葬:請參閱<聯合海葬資訊>。 |
| 屏東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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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屏東市(樹葬、花葬):屏東市民及玉水村民收費5千元,外鄉鎮市居民1萬元。
2. 林邊鄉(樹葬、壁葬、花葬):收費3千元,低收入戶免費。 |
| 宜蘭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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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葬收費5千元、灑葬2千500元,請參閱<收費方式>。 |
| 花蓮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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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鳳林鎮(樹葬):鳳林鎮鎮民收費3千元(低收入戶、無人認領之屍體、現役軍、警或公務人員因公死亡免費),非鳳林鎮鎮民5千元;具原住民身分則減收20%,不限鳳林鎮鎮民。另有骨灰再處理費2千元。
2. 海葬:請至花蓮縣政府民政處<下載專區>查詢聯合海葬、申請個人海葬等相關資訊。 |
| 臺東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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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臺東市(樹葬、花葬):收費標準請洽詢臺東市殯葬管理所,電話(089)230016。
2. 太麻里鄉(樹葬):太麻里鄉鄉民收費2千元,非鄉民3千元,如若為低收入戶、因公死亡之警消人員等免收費用,詳情請參閱收費標準。
3. 卑南鄉(樹葬、花葬):收費5千元,符合特定條件者可獲得減免。
4. 海葬:請參閱<臺東海域骨灰拋灑許可申請相關資料>。 |
| 澎湖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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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馬公市(樹葬、花葬):收費標準請洽詢馬公市公所民政課,電話(06)9272173分機103或154。
2. 另可申請<多元環保葬補助>,獎勵金為1萬元或2萬元。 |
| 金門縣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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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葬、灑葬:收費標準請洽詢金門殯葬管理所,電話(082)322-379或311-7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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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縣市殯葬管理處(所)
除了上述聯合奠祭及多元環保自然葬,另外部分縣市提供電子訃聞、線上祭拜、電子輓聯等綠色殯葬服務,您可以點選以下連結,來瞭解各縣市政府提供哪些殯葬服務。或者您也可以透過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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