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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成為街頭藝人,該如何申請?有哪些場地可以讓我演出?

更新日期:民國115年2月23日
主要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署各風景區管理處、各地方政府

 

您喜歡唱歌、彈奏樂器、表演特技或創作藝術,心中並懷抱著一個表演夢?或許成為街頭藝人是您的一個選擇!本文幫您彙整街頭藝人相關資訊,從申請資格、登記費用、申辦文件、各縣市登記方式到展演場地申請,協助您一次掌握重點,鼓勵您走上街頭,向大眾盡情展現長才!

 

目錄
一. 我想成為街頭藝人
  (一) 常見問答
  (二) 各縣市街頭藝人登記
二. 我想申請展演地點
  (一) 各縣市展演場地申請
  (二) 國家風景區展演場地申請

 

一、我想成為街頭藝人

 

(一) 常見問答

 

 

💡重要聲明

  • 以下內容供您參考,實際申請資格、費用及所需文件等,請以各縣市主管機關最新的公告為準。

💡什麼是街頭藝人?

  • 以打賞、定價或其他有償方式,於公共空間(例如公園、廣場、捷運站等)從事藝文展演活動,包含各類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工藝藝術等。

💡申請資格是什麼?

  • • 大部分縣市政府規定:須年滿16歲以上,且未成年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 • 新竹市、臺南市、屏東縣:個人申請須年滿16歲以上;若以團體名義報名,團體中未滿16歲者不超過全團人數1/2
  • • 嘉義市:未滿16歲者可以個人名義申請,但團體報名須全員年滿16歲以上。
  • • 苗栗縣、花蓮縣:未明定年齡限制。

💡外國人也可以申請嗎?

  • 可以。符合各縣市年齡規定,且持有居留證或開放式工作許可函(證),或取得藝術及演藝工作許可者,可以申請。詳情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

💡如何成為街頭藝人?

  • • 街頭藝人採登記制,請向展演所在地各縣市政府登記,期滿得重新申請。
  • • 團體組隊依縣市規定。部分縣市採一團一證,且有人數上限;部分縣市沒有受理團體登記,皆以個人方式申請,方便民眾自由組隊申請展演場地。

💡登記費用多少?

  • 收費依縣市規定,每人200元500元,部分縣市免費(或具特定身分者免費),而團體收費方式另有差異,實際費用請以各縣市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申請文件有哪些?

💡我想了解各縣市街頭藝人登記資訊,可以去哪看?

💡有哪些縣市一證通用?

  • 凡持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任一市核發的街頭藝人證,皆可向其他三個城市開放的公共展演場地提出申請。

💡成為街頭藝人後,我可以隨意選擇展演場地嗎?

  • 不行。在登記成為街頭藝人後,還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表演場地及時段,經許可後才能從事藝文活動喔!有關展演場地資訊,可參閱👇「二、我想申請展演地點」。

 

 

 

(二) 各縣市街頭藝人登記

 

基隆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線上申請 〉

至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基隆市街頭藝人

臺北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線上申請 〉

至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臺北市街頭藝人

新北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線上申請 〉

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新北藝文團體資訊網

桃園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原住民、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線上申請 〉

至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桃園市街頭藝人

新竹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每人或每團500元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每月1-10日臨櫃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下載申請表 〉

至新竹市文化局

新竹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每人或每團500元
  • 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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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新竹縣街頭藝人

苗栗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免費
  • 臨櫃/郵寄/電郵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下載申請表 〉

至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臺中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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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臺中市街頭藝人資訊平臺

彰化縣

  • 登記有效期限:3年
  • 費用:200元/人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每年3月9月郵寄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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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彰化縣文化局 彰化縣街頭藝人

南投縣

  • 登記有效期限:3年
  • 費用:每人或每團200元
  • 臨櫃或郵寄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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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南投縣政府文化局 南投縣街頭藝人

雲林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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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雲林縣街頭藝人資訊平臺

嘉義市

嘉義縣

 

 

 

臺南市

  • 登記有效期限:3年
  • 費用:每人或每團200元(身心障礙者150元)
  • 請參閱申請辦法

線上申請 〉

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臺南市街頭藝人資訊平臺

高雄市

  • 登記有效期限:3年
  • 費用: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線上申請 〉

至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高雄市街頭藝人資訊平臺

屏東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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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街頭藝人展演許可申請平臺

宜蘭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個人500元/團體1,000元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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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宜蘭縣街頭藝人

花蓮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個人200元/團體500元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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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花蓮縣文化局 花蓮縣街頭藝人線上平臺

臺東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個人或團體200元
  • 臨櫃/郵寄/電郵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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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臺東藝文平臺

澎湖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免費
  • 臨櫃/郵寄/電郵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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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澎湖縣街頭藝人

金門縣

  • 登記有效期限:4年
  • 費用: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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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金門縣文化局 金門縣街頭藝人專區

連江縣

 

 

 

 

 

 


 

 

二、我想申請展演地點

 

(一) 各縣市展演地點申請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二) 國家風景區展演場地申請

 

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

  • 於每月20日前開放次月份的申請
  • ❗須具備新北市宜蘭縣政府核發之街頭藝人證
  • 📍展演地點:福隆遊客中心前廣場、舊草嶺隧道北(南)口、南方澳遊客中心廣場及戶外廊棚、壯圍沙丘旅遊服務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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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參山國家風景區

  • 最遲於展演日前7日申請
  • 📍展演地點:獅山遊客中心、南庄遊客中心、梨山遊客中心、谷關遊客中心暨入關博物館、八卦山脈生態遊客中心(灰面鵟鷹主題館)、松柏嶺遊客中心(茶文化主題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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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交通部觀光署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

  • 每年1月4月7月10月辦理新加入展演之街頭藝人申請
  • ❗須具備南投縣政府核發之街頭藝人證
  • 📍展演地點:水社碼頭廣場、伊達邵碼頭廣場、玄光寺碼頭廣場、文武廟前廣場、車埕鐵道文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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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交通部觀光署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

  • 於展演日前1個月提出申請
  • 📍展演地點:觸口遊客中心前廣場、奮起湖表演廣場、其他(須經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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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交通部觀光署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茂林國家風景區

  • 於展演日之7日前申請登記
  • 📍展演地點:新威森林公園圓環廣場、茂林生態公園、禮納里遊客中心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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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

  • 於展演前月10日前申請登記
  • 📍展演地點:濱灣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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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交通部觀光署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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