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民國115年2月23日
主要資料來源:交通部觀光署各風景區管理處、各地方政府
您喜歡唱歌、彈奏樂器、表演特技或創作藝術,心中並懷抱著一個表演夢?或許成為街頭藝人是您的一個選擇!本文幫您彙整街頭藝人相關資訊,從申請資格、登記費用、申辦文件、各縣市登記方式到展演場地申請,協助您一次掌握重點,鼓勵您走上街頭,向大眾盡情展現長才!
一、我想成為街頭藝人
(一) 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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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聲明
- 以下內容供您參考,實際申請資格、費用及所需文件等,請以各縣市主管機關最新的公告為準。
💡什麼是街頭藝人?
- 以打賞、定價或其他有償方式,於公共空間(例如公園、廣場、捷運站等)從事藝文展演活動,包含各類表演藝術、視覺藝術、工藝藝術等。
💡申請資格是什麼?
- • 大部分縣市政府規定:須年滿16歲以上,且未成年者須法定代理人同意。
- • 新竹市、臺南市、屏東縣:個人申請須年滿16歲以上;若以團體名義報名,團體中未滿16歲者不超過全團人數1/2。
- • 嘉義市:未滿16歲者可以個人名義申請,但團體報名須全員年滿16歲以上。
- • 苗栗縣、花蓮縣:未明定年齡限制。
💡外國人也可以申請嗎?
- 可以。符合各縣市年齡規定,且持有居留證或開放式工作許可函(證),或取得藝術及演藝工作許可者,可以申請。詳情請依各縣市政府規定為準。
💡如何成為街頭藝人?
- • 街頭藝人採登記制,請向展演所在地各縣市政府登記,期滿得重新申請。
- • 團體組隊依縣市規定。部分縣市採一團一證,且有人數上限;部分縣市沒有受理團體登記,皆以個人方式申請,方便民眾自由組隊申請展演場地。
💡登記費用多少?
- 收費依縣市規定,每人200元或500元,部分縣市免費(或具特定身分者免費),而團體收費方式另有差異,實際費用請以各縣市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申請文件有哪些?
💡我想了解各縣市街頭藝人登記資訊,可以去哪看?
💡有哪些縣市一證通用?
- 凡持有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任一市核發的街頭藝人證,皆可向其他三個城市開放的公共展演場地提出申請。
💡成為街頭藝人後,我可以隨意選擇展演場地嗎?
- 不行。在登記成為街頭藝人後,還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表演場地及時段,經許可後才能從事藝文活動喔!有關展演場地資訊,可參閱👇「二、我想申請展演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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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各縣市街頭藝人登記
基隆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臺北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新北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桃園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原住民、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新竹市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每人或每團500元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每月1-10日臨櫃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新竹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每人或每團500元
- 身心障礙、(中)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苗栗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免費
- 臨櫃/郵寄/電郵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彰化縣
- 登記有效期限:3年
- 費用:200元/人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每年3月及9月郵寄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南投縣
- 登記有效期限:3年
- 費用:每人或每團200元
- 臨櫃或郵寄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雲林縣
線上申請 〉
至雲林縣政府文化觀光處 雲林縣街頭藝人資訊平臺
嘉義縣
- 登記有效期限:3年
- 費用:免費
- 每年5/1-5/15受理申請,115年方案待公告,可參閱嘉義縣街頭藝人相關表單
臺南市
- 登記有效期限:3年
- 費用:每人或每團200元(身心障礙者150元)
- 請參閱申請辦法
屏東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200元/人
- 請參閱申請辦法
宜蘭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個人500元/團體1,000元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花蓮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個人200元/團體500元
- 身心障礙、低收入戶免費
- 請參閱申請辦法
臺東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個人或團體200元
- 臨櫃/郵寄/電郵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澎湖縣
- 登記有效期限:2年
- 費用:免費
- 臨櫃/郵寄/電郵申請,請參閱申請辦法
二、我想申請展演地點
(一) 各縣市展演地點申請
基隆市 臺北市 新北市 桃園市 新竹市 新竹縣 苗栗縣 臺中市 彰化縣 南投縣 雲林縣 嘉義市 嘉義縣 臺南市 高雄市 屏東縣 宜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澎湖縣 金門縣
(二) 國家風景區展演場地申請
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
- 於每月20日前開放次月份的申請
- ❗須具備新北市或宜蘭縣政府核發之街頭藝人證
- 📍展演地點:福隆遊客中心前廣場、舊草嶺隧道北(南)口、南方澳遊客中心廣場及戶外廊棚、壯圍沙丘旅遊服務園區
線上申請 〉
至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參山國家風景區
- 最遲於展演日前7日申請
- 📍展演地點:獅山遊客中心、南庄遊客中心、梨山遊客中心、谷關遊客中心暨入關博物館、八卦山脈生態遊客中心(灰面鵟鷹主題館)、松柏嶺遊客中心(茶文化主題館)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
- 每年1月、4月、7月及10月辦理新加入展演之街頭藝人申請
- ❗須具備南投縣政府核發之街頭藝人證
- 📍展演地點:水社碼頭廣場、伊達邵碼頭廣場、玄光寺碼頭廣場、文武廟前廣場、車埕鐵道文化廣場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
- 於展演日前1個月提出申請
- 📍展演地點:觸口遊客中心前廣場、奮起湖表演廣場、其他(須經核定)
茂林國家風景區
- 於展演日之7日前申請登記
- 📍展演地點:新威森林公園圓環廣場、茂林生態公園、禮納里遊客中心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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