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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房屋拆除、焚毀、坍塌

申辦注意事項: 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自申請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籍並停止課稅。

申請房屋拆除、焚毀、坍塌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
  • 服務內容
    申辦注意事項:
    房屋遇有焚燬、坍塌、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當地主管稽徵機關查實後,自申請當月起註銷房屋稅籍並停止課稅。
    申辦流程
    線上申辦;郵寄或當面交付
    作業天數
    收件後7日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澎湖縣政府稅務局 > 房屋稅科
    電話:(06)9279151#226,229,250,251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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