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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生育補助

一、 依據澎湖縣生育補助辦法第1條,澎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升澎湖縣(以下簡稱本縣)新生兒生育率,鼓勵婦女生育,能讓婦女及嬰兒獲得適當照顧,並增進家庭社會安全,特訂定本辦法。

二、 補助金額如下:

(一) 第一胎補助:新臺幣3萬元整。

(二) 第二胎補助:新臺幣5萬元整。

(三) 第三胎補助:新臺幣7萬元整。

(四) 第四胎之後,均比照第三胎7萬元整。多胞胎者以該胎次補助金額倍數計算(以現存婚姻關係胎次認定、若無婚姻關係以生育婦女胎次認定)

三、 符合本辦法所訂資格之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日算起3個月內,向轄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四、 父母設籍本縣不同鄉市者,應以新生兒出生登記之轄區衛生所為受理申請機關。

澎湖縣政府生育補助 發布單位:澎湖縣政府
  • 服務內容
    • 一、 依據澎湖縣生育補助辦法第1條,澎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升澎湖縣(以下簡稱本縣)新生兒生育率,鼓勵婦女生育,能讓婦女及嬰兒獲得適當照顧,並增進家庭社會安全,特訂定本辦法。
    • 二、 補助金額如下:
      • (一) 第一胎補助:新臺幣3萬元整。
      • (二) 第二胎補助:新臺幣5萬元整。
      • (三) 第三胎補助:新臺幣7萬元整。
      • (四) 第四胎之後,均比照第三胎7萬元整。多胞胎者以該胎次補助金額倍數計算(以現存婚姻關係胎次認定、若無婚姻關係以生育婦女胎次認定)
    • 三、 符合本辦法所訂資格之申請人,應於新生兒出生日算起3個月內,向轄區衛生所提出申請。
    • 四、 父母設籍本縣不同鄉市者,應以新生兒出生登記之轄區衛生所為受理申請機關。
    申辦資格
    • 一、 父母雙方或一方設籍本縣,達2年以上者。
    • 二、 新生兒在本縣辦妥出生登記者。
    申辦流程
    • 1
      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時,附上申請表一併申請。
    • 2
      戶政事務所查核證件及申請人資格,並進行審查核定。
    • 3
      經戶政事務所初審核定後,代轉轄區衛生所辦理。
    • 4
      由澎湖縣政府衛生局進行複審及匯款。
    應備物品
    作業天數
    隨到隨辦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澎湖縣七美鄉戶政事務所
    電話:(06)9971263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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