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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ISRC)申辦

(一)適用對象 凡於中華民國境內出版從事「錄音及音樂性錄影著作」的個人/工作室/公司/機關團體,都可以向ISRC管理中心申請編列ISRC代碼。 (二)適用範圍 1. 錄音資料:包括音樂性資料(如歌曲、演奏、戲曲等錄音資料)、有聲書、相聲、講演、座談、大自然聲音等與「聲音」有關的錄音資料。 2. 音樂性錄影資料:包括歌曲MTV(MV)、KTV伴唱、演唱會、演奏會、歌劇/音樂劇、音樂會、傳統戲曲等以「音樂」為主軸的錄影資料。

國際標準錄音錄影資料代碼(ISRC)申辦 發布單位:國家圖書館
  • 服務內容
    • (一) 適用對象
      凡於中華民國境內出版從事「錄音及音樂性錄影著作」的個人/工作室/公司/機關團體,都可以向ISRC管理中心申請ISRC代碼。
    • (二) 適用範圍
      • 1.  錄音資料:包括音樂性資料(如歌曲、演奏、戲曲等錄音資料)、有聲書、相聲、講演、座談、大自然聲音等與「聲音」有關的錄音資料。
      • 2.  音樂性錄影資料:包括歌曲MTV(MV)、KTV伴唱、演唱會、演奏會、歌劇/音樂劇、音樂會、傳統戲曲等以「音樂」為主軸的錄影資料。
    申辦流程
    • 1
      申請ISRC登記者代碼
      申請者可連線至【ISRC查詢系統】 (https://isrc.ncl.edu.tw),於「業者專區」-「首次代碼線上申請(分為業者及個人兩種選項)」鍵入及上傳資料,完成後點選「送出申請」。此外,於「業者專區」-「各種表格及業者操作手冊」可下載填寫「ISRC登記者代碼申請表」。
      • (1)工作室/公司申請時,請填妥「ISRC登記者代碼申請表/工作室/公司/機關團體專用doc格式下載」「(odt格式下載)」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一併提供至ISRC管理中心即可。(申請表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 (2)政府機關申請時,請檢附「公文」正本,並連同申請表(請加蓋申請單位印章),一併提供至ISRC管理中心即可。
      • (3)個人申請時,請填妥「ISRC編碼申請表/個人申請專用.doc格式下載」「 (odt格式下載)」正本,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即將發行之「錄音/音樂錄影著作」樣本一份(CD、MP3或DVD光碟),以確保該個人為確實從事「錄音/音樂錄影著作」者。外國人(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需檢附「護照」影本、「工作證明」影本於申請表中,以及即將發行之「錄音/音樂錄影著作」一份(CD、MP3或DVD光碟),以確保該個人為確實從事「錄音/音樂錄影著作」者。申請者請務必於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
    • 2
      申請ISRC編碼
      • (1)業者取得登記者代碼後,即可開始對近期將發行之錄音、音樂性錄影作品進行編碼,亦可回溯已發行之作品,並應將編好的ISRC資料以線上方式回報至ISRC管理中心。
      • (2)ISRC管理中心完成資料審核後,即可於【ISRC查詢系統】提供查詢服務。
    應備物品
    • 1.工作室/公司申請:請填妥「ISRC登記者代碼申請表/工作室/公司/機關團體專用.odt格式下載 」,申請表上須加蓋公司大小章,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提出申請。
    • 2.政府機關申請:請檢附「公文」正本,並連同機關團體專用申請表(請加蓋申請單位大、小章)提出申請。
    • 3.個人申請:請填妥「ISRC編碼申請表/個人申請專用.odt格式下載」正本,申請表上請務必簽名或蓋章。並檢附「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即將發行之「錄音/音樂錄影著作」一份,以確保該個人為確實從事「錄音/音樂錄影著作」者。外國人(無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請檢附「護照」影本、「工作證明」影本及即將發行之「錄音/音樂錄影著作」一份。
    作業天數
    申請資料完整且無誤之業者ISRC登記者代碼或ISRC編碼申請件,送件隔天起約需3個工作天。
    備註
    錄音錄影資料出版後30日內,請依「圖書館法」送存國家圖書館,若有送存相關問題,可逕與本館「館藏發展及書目管理組」連絡。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國家圖書館國際標準書號中心-ISRC管理中心
    電話:(02)23619132#703
    E-mail:[email protected]
    傳真:(02)23115330
    地址:100006臺北市貴陽街一段2號點我看地圖
    網址:https://isrc.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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