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英文GMP/GDP證明書申請(GMP/GDP Certificate)

英文GMP/GDP證明書申請(GMP/GDP Certificate) 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服務內容
    • 一、為落實西藥製造及西藥運銷品質管理,藥物製造工廠/西藥販賣業藥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取得藥物製造許可/西藥運銷許可後,得依本申請須知檢具資料,並繳納費用,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核發相關GMP/GDP證明文件。(自113年7月31日起全面線上申辦;自113年9月1日起全面核發數位化證明文件)
    • 二、法規依據
      • (一)藥事法第57條第3項及第6項。
      • (二)藥事法第53-1條第3項及第4項。
      • (三)藥物製造許可及優良製造證明文件核發辦法。
      • (四)西藥運銷許可及證明文件核發管理辦法。
      • (五)西藥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 三、案件申辦:線上申辦。
    • 四、驗證數位化證明書:GMP/GDP數位化證明書驗證平台 (網址http://dgcms.fda.gov.tw/outweb/verificationIndex)。
    申辦流程
    • 1
    • 2
      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登入
    • 3
      填寫案件資料
    • 4
      上傳證明文件(請見下方應備物品)
    • 5
      申辦費用說明:新臺幣貳仟元整
    應備物品
    • 一、英文GMP證明書
      • (一) 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 (二) 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三) 製劑廠:效期內所有製造許可(核備函)影本,倘為國外製造廠,應檢具效期內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實地查廠製造許可(核備函)影本及相關變更備查函影本;原料藥廠:擬申請品項之效期內製造許可(核備函)影本
    • 二、英文GDP證明書
      • (一) 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影本
      • (二) 效期內所有西藥運銷許可(核備函)影本
    作業天數
    30天
    備註
    • 一、英文GMP證明書
      • (一) 可由申請GMP查廠之藥商或接受GMP查廠之製造廠提出,且從前一次查廠至本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間未有嚴重違反GMP情形。
      • (二) 英文廠址以與製造許可所列製造廠地址相同為原則,特殊情形應於申辦欄位敘明。
      • (三) 應據實檢附資料及填寫內容,倘有不實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者,將依我國刑法第214條,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 (四) 本項英文GMP證明書核發後,若刊載內容有任何異動或涉及品質疑慮之回收事件等,業者應立即主動通報本署,另經查有損害民眾健康與藥品安全之情形或嚴重違反GMP者,本署將依規定通報PIC/S警訊通報平台。

    • 二、英文GDP證明書
      • (一) 可由申請GDP檢查之藥商或接受GDP檢查之藥商提出,且從前一次檢查至本證明文件申請日期間未有嚴重違反GDP情形。
      • (二) 英文廠址以與製造許可所列製造廠地址相同為原則,特殊情形應於申辦欄位敘明。
      • (三) 應據實檢附資料及填寫內容,倘有不實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者,將依我國刑法第 214 條,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 (四) 本項英文GDP證明書核發後,若刊載內容有任何異動或涉及品質疑慮之回收事件等,業者應立即主動通報本署,另經查有損害民眾健康與藥品安全之情形或嚴重違反GDP者,本署將依規定通報PIC/S警訊通報平台。
    聯絡窗口
    劉品杰 (02)27877021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