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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輸出

經核准製造之動物用藥品,如輸出國外時,應於輸出前由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申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輸出證明書。

動物用藥輸出 發布單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 服務內容
    經核准製造之動物用藥品,如輸出國外時,應於輸出前由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申請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輸出證明書。
    申辦流程
    • 1
      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先於「動藥管理e網通整合平台」填寫貨品輸出證明書申請書。
    • 2
      印出後檢附申請書連同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影本,向本署提出申請。
    應備物品
    • 1.貨品輸出證明書申請書。
    • 2.動物用藥品許可證影本。
    作業天數
    42個日曆天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承辦人員:辛孟妍
    電話:(02)23431401
    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點我看地圖(代表)/10樓(動防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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