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役男傷病赴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醫時,屬因公傷病就醫掛號費(符合替代役役男撫卹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及全民健康保險法醫療保險不給付範圍中,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必須進行醫療之項目者,該醫療項目之醫療技術費、醫師診察費、手術費、無保險病房時之上一等級病房費差額及因公傷病復健治療相關費用,得視個案情形酌予補助。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