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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

香港澳門居民欲申請短期停留者,應符合下列資格: 一、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BNO或香港以外護照。 二、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

香港澳門居民短期停留 發布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 服務內容

    香港澳門居民欲申請短期停留者,應符合下列資格:

    • 一、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BNO或香港以外護照。
    • 二、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
    申辦流程
    • 1
      請於線上系統填寫認證聯絡電子信箱。
    • 2
      完整填妥相對應欄位並檢具應備文件後,即可送出申請案。
    應備物品
    • 一、申請書:於線上系統登錄申請人資料,中文部分應為正體字,其餘資料須與護照相同。
    • 二、備妥以下資料並掃瞄上傳至線上系統:
      • (一)最近二年內二吋半身彩色白底照片。
      • (二)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分證正本。
      • (三)有效期間三個月以上之香港澳門護照正本。
      •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作業天數
    5個工作天,如遇有退補件或修正申請資料時,則須重新計算工作天數。
    聯絡窗口
    • 一、國際及執法務組 專員陳世軒 (02)23889393#2805
    • 二、申請疑義及電腦操作/系統維修諮詢專線 (02)27967162 週一至週五,08: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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