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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

一、申請對象: (一)欲來臺從事專業活動之專業人士(宗教教義研修、教育講學、投資經營管理、科技研究、藝文傳習、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駐點服務、研修生、短期專業交流)。 (二)欲來臺從事商務活動之商務人士(演講、商務研習(含受訓)、履約活動(含為邀請單位從事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培訓等)、跨國企業內部調動服務、短期商務活動交流 (含商務訪問、會議、考察、參加展覽、參觀展覽、海空運服務)。 二、申請方式:線上申辦。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 服務內容
    依據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專業交流線上申請須知辦理。所稱專業交流,指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專業領域之活動,為以下類型:
    • (一)宗教教義研修。
    • (二)教育講學。
    • (三)投資經營管理。
    • (四)科技研究。
    • (五)藝文傳習。
    • (六)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
    • (七)駐點服務。
    • (八)研修生。
    • (九)短期專業交流。
    申辦流程
    • 1
      申請人在大陸地區者:由邀請單位代向本署網站線上申辦。
    • 2
      申請人在第三地區者:申請人向我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政府授權機構申請,邀請單位另檢具所有應備文件,代向本署網站線上申辦。
    • 3
      申請人在第三地區,但該地區無駐外館處者,得由邀請單位代向本署網站線上申辦。
    作業天數
    一、辦理天數:如無須補件或特殊情況,自送件翌日起算三至五個工作天。
    二、申請來臺從事科技研究之辦理天數,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定之。
    三、申請文件不符或欠缺,應於經通知二個月內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駁回其申請;不能補正者,逕駁回其申請。申請人有正當事由未能於前項規定期限內補正者,得申請展延一次,以二個月為限。
    參考資料
    聯絡窗口
    • 一、入出國事務組 (02)23889393#1039
    • 二、申請疑義及電腦操作/系統維修諮詢專線 (02)27967162 週一至週五,08:3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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