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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申請資格(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 一、持有有效單次入出境許可、逐次加簽許可或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件者。 二、曾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係指曾經許可以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且進入臺灣地區者)。 三、香港或澳門出生者。 (一)香港居民係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香港護照以外(不含BNO)者。 (二)澳門居民係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者,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者,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港澳居民網路申請臨時停留許可(網簽) 發布單位:內政部移民署
  • 服務內容

    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

    • 一、持有有效單次入出境許可、逐次加簽許可或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件者。
    • 二、曾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係指曾經許可以香港或澳門居民身分,且進入臺灣地區者)。
    • 三、香港或澳門出生者。
      • (一)香港居民係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香港護照以外(不含BNO)者。
      • (二)澳門居民係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者,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者,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
    申辦流程
    • 1
      請於線上系統填寫認證聯絡電子信箱。
    • 2
      完整填妥相對應欄位並檢具應備文件後,即可送出申請案。
    • 3
      系統自動審核通過即刻發證,請於申請網頁上方之[查詢申請結果],查詢並下載自行列印。
    聯絡窗口
    入出國事務組停留科 (02)23889393#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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