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審議行政院交議之特種建築物申請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建請行政院核定為特種建築物,免適用建築法全部或一部之規定: 一、涉及國家機密之建築物。 二、因用途特殊,適用建築法確有困難之建築物。 三、因構造特殊,適用建築法確有困難之建築物。 四、因應重大災難後復建需要,具急迫性之建築物。 五、其他適用建築法確有困難之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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