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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國家公園學術研究暨標本採集申請

由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學術研究或教學實習之需要,函至本處申請研究證或採集證 法令依據 一、國家公園法。 二、內政部營建署新屬名NP管理處學術研究標本採集証核登要點。 三、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育類野生動物)。 四、文化資產保存法(珍貴稀有植物、岩石、礦物採取)。

玉山國家公園學術研究暨標本採集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
  • 服務內容
    申辦流程
    • 1
      依據申請方式提供應備物品。
    • 2
      資料審核。
    • 3
      通知是否通過。
    應備物品
    • 一、線上申請書。
    • 二、學術研究計畫(採集證另須說明採集計畫)。
    • 三、申請人名冊、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或居留證正面、護照資料頁影本,及申請人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二吋光面素色背景脫帽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數位照片。
    作業天數
    資料審核完成後7-14日
    備註
    附註1:請參閱臺灣國家公園學術研究暨採集證申請平臺。
    附註2:若採集標的為保育類物種,請先取得主管機關同意函,始得核發採集證。
    聯絡窗口
    保育研究課
    電話:(049)2773121#259 尤小姐
    傳真:(049)2348254
    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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