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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霸國家公園登頂(高)證申請

攀登雪山及大霸尖山且有拍照者可申請「雪山登頂紀念書」及「大霸尖山登高紀念書」

雪霸國家公園登頂(高)證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
  • 服務內容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自民國94年起,提供登頂、登高紀念證明申請服務,讓完成雪山主峰、大霸尖山或園區內其他名岳的山友,能將挑戰高山的榮耀與感動永遠典藏。歷經多次改版,該服務深受國內外登山者喜愛與收藏。

    自114年8月起,雪管處推出全新設計的紀念證明,結合雪霸山域獨特景色與生態元素,提供不同季節造訪雪霸的山友專屬紀念:

    1. 春季版雪山:展現春季雪山翠綠蓬勃的生命力,融入高山花卉生態,傳遞充滿生機與熱情的意象。
    2. 春季版大霸尖山:以大霸尖山雄偉壯麗的輪廓為主題,搭配夏季高山植被與遼闊藍天,彰顯其莊嚴與神聖感。

    申請方式與適用對象:

    1. 登高大霸尖山者:可申請專屬「春季版大霸尖山」登高紀念證明。
    2. 登上雪山主峰者:目前可申請「春季版雪山」登頂紀念證明。
    3. 登上園區其他名岳者:目前可申請「春季版雪山」登高紀念證明。
    申辦流程
    • 1
      申請民眾一律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申請資料及登頂照片辦理,電子郵件網址:[email protected],每日收件後以電子郵件回覆並確認傳送內容無誤後,通知匯款,所需費用:新臺幣330元整,匯款帳號:台新銀行 市府分行 2105-01-0021170-0 雲森藝術有限公司。
    • 2
      於收到匯款當日起,7日內(3天以上連假順延)製作完成並郵寄。
    應備物品
    • 1.登頂照片(電子檔,以申請者姓名為檔名)。
    • 2.中英文姓名、寄送證書地址、聯絡電話、申請紀念書型式 (請於申請時擇一:雪山夏季版、大霸尖山夏季版)、登頂日期 (2人以上統一造冊)。
    • 3.申請時請務必備註想要的版本。
    備註
    資料錯誤之處理:
    • 1.如申請者資料填寫錯誤須更正,請付工本費(含郵資)100 元,將證書寄回更正。
    • 2.如是「服務據點」製作錯誤,請將證書寄回(郵資則由廠商負擔)免費更正。
    • 3.郵寄地址: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點我看地圖(雪霸遊客中心販賣部收),電話:037-996100轉862。
    聯絡窗口
    雪霸遊客中心販賣部
    電話:(037)996100#862
    郵寄地址:364002苗栗縣大湖鄉富興村水尾坪100號點我看地圖
    電子郵件網址:[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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