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不動產經紀業備查申請

取得不動產經紀業經營許可後,應完成公司或商號登記、繳納營業保證金及加入公會,並於開始營業15日內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備查。另經紀業之公司名稱、住址、負責人或僱用人員等許可內容變更時,亦應申請備查。

不動產經紀業備查申請 發布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 服務內容
    取得不動產經紀業經營許可後,應完成公司或商號登記、繳納營業保證金及加入公會,並於開始營業15日內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備查。另經紀業之公司名稱、住址、負責人或僱用人員等許可內容變更時,亦應申請備查。
    申辦流程
    • 1
      檢附已填竣備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
    • 2
      向公司或商號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申請。
    應備物品
    須視申請備查事項,檢附下列文件:
    • 一、不動產經紀業備查申請書
    •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三、營業保證金繳存證明影本
    • 四、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影本
    • 五、不動產經紀人員名冊
    • 六、不動產經紀人員證書(證明)影本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七、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名冊及其停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 八、加盟或退盟文件影本
    • 九、委託代銷契約書影本
    • 十、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原許可文件
    • 十一、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備註
    請至表單下載,選擇交易類,項次11。
    聯絡窗口
    請洽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