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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證明核發
申請條件: 一、房屋所有權人。 二、現住人。 三、管理人。 四、利害關係人。
門牌證明核發
發布單位:內政部戶政司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申請條件:
一、房屋所有權人。
二、現住人。
三、管理人。
四、利害關係人。
申辦流程
至戶所隨到隨辦
應備物品
一、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或現住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二、委託他人申請附繳委託書、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
三、申請人為利害關係人時,應帶利害關係書件正本。
作業天數
當日完成
聯絡窗口
戶政人員培訓科 (02)23565614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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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