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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煙火成品輸入
檢附文件向內政部(消防署)申請
爆竹煙火成品輸入
發布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其他申辦方式
詳如內容
服務內容
為管理危險物品,輸入一般爆竹煙火(辦理型式認可及辦理個別認可),請向內政部(消防署)申請。
申辦流程
1
請填寫申請表,並檢附應備文件。
2
向內政部(消防署)申請。
3
取得許可。
4
提領貨物。
作業天數
7天
參考資料
輸入一般爆竹煙火(辦理型式認可)申請表
輸入一般爆竹煙火(辦理個別認可)申請表
聯絡窗口
(02)81959336
下載郵寄申請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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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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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