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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直接聘僱申請

移工直接聘僱申請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服務內容
    自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雇聘辦法)及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以下簡稱轉換準則)修正施行起,全面線上申辦項目如下:
    • (一) 工作類別: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之製造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家庭看護工作、家庭幫傭工作、機構看護工作。
    • (二) 申請類別:外國人初次招募、入國引進、聘僱許可、期滿續聘、遞補招募、轉出及延長轉出、離境備查、重新招募、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通報、招募或聘僱函文補發、接續聘僱、變更被看護者、變更雇主、承購承租或併購之 接續聘僱及資料異動申請案。
    • (三) 營造工作、屠宰工作、外展看護工作、雙語翻譯工作及外籍廚師工作等類別之申請,暨各類別之期滿轉換接續聘僱,仍採紙本申請。
    申辦流程
    • 1
      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
      • (一) 仲介公司或製造業雇主首先須先具備工商憑證,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並以工商憑證驗證公司身分成功後,即可進行相關承辦人員帳號之建立,後續之承辦人員依帳號登入線上申辦系統,並以自然人憑證驗證身分成功後,即可使用系統。
      • (二) 家庭幫傭或家庭看護雇主則須先具備自然人憑證,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並以自然人憑證驗證身分成功後,即可使用系統。
    • 2
      依網頁所需欄位採就源輸入方式登打必要資訊,並上傳所需資料,上傳資料之注意事項如下:
      • (一) 上傳附件檔應為 PDF 檔格式。
      • (二) 一個附件資料掃描成一個 PDF 檔案,一個檔案可為一頁或多頁資料。
    作業天數
    自本部系統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 1.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02)66130811
    • 2.系統操作諮詢專線:0800-035688
    • 3.機關服務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1樓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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