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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直接聘僱申請

#同線上申辦#

移工直接聘僱申請 發布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 服務內容
    雇主聘僱第2類及第3類外國人從事工作,以下工作類別及案件類別均得採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 (一) 工作類別: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款規定之製造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家庭看護工作、家庭幫傭工作、機構看護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含外展農務工作)、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中階技術工作及旅宿服務工作。
    • (二) 申請類別:外國人初次招募、入國引進、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期滿續聘、期滿轉換、遞補招募、轉出及延長轉出、離境備查、重新招募、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通報、招募或聘僱函文補發、接續聘僱、變更被看護者、變更雇主、承購承租或併購之接續聘僱及資料異動申請案。
    • (三) 雙語翻譯工作、廚師相關工作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工作,仍採紙本申請。
    申辦流程
    • 1
      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
      • (一) 製造業、營造業、屠宰業及旅宿業雇主首先須先具備工商憑證,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並以工商憑證驗證公司身分成功後,即可進行相關承辦人員帳號之建立,後續之承辦人員依帳號登入線上申辦系統,並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驗證身分成功後,即可使用系統。
      • (二) 家庭幫傭、家庭看護、海洋漁撈及農、林、牧或養殖漁業雇主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並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驗證身分成功後,即可使用系統。
      • (三) 機構看護、外展農務、多元陪伴照顧服務雇主,僅能透過紙本流程申請帳號。
    • 2
      依網頁所需欄位採就源輸入方式登打必要資訊,並上傳所需資料,上傳資料之注意事項如下:
      • (一) 上傳附件檔應為 PDF 檔格式。
      • (二) 一個附件資料掃描成一個 PDF 檔案,一個檔案可為一頁或多頁資料。
    作業天數
    自本部系統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 1.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電話:(02)66130811,或撥打免付費專線1955(按1再按5)
    • 2.外國人直接聘僱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操作諮詢專線:0800-035688
    • 3.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5樓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雇主聘僱第2類及第3類外國人從事工作,以下工作類別及案件類別均得採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 (一) 工作類別: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款規定之製造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家庭看護工作、家庭幫傭工作、機構看護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含外展農務工作)、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中階技術工作及旅宿服務工作。
    • (二) 申請類別:外國人初次招募、入國引進、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期滿續聘、期滿轉換、遞補招募、轉出及延長轉出、離境備查、重新招募、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通報、招募或聘僱函文補發、接續聘僱、變更被看護者、變更雇主、承購承租或併購之接續聘僱及資料異動申請案。
    • (三) 雙語翻譯工作、廚師相關工作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工作,仍採紙本申請。
    申辦流程
    • 1
      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
      • (一) 製造業、營造業、屠宰業及旅宿業雇主首先須先具備工商憑證,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並以工商憑證驗證公司身分成功後,即可進行相關承辦人員帳號之建立,後續之承辦人員依帳號登入線上申辦系統,並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驗證身分成功後,即可使用系統。
      • (二) 家庭幫傭、家庭看護、海洋漁撈及農、林、牧或養殖漁業雇主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並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驗證身分成功後,即可使用系統。
      • (三) 機構看護、外展農務、多元陪伴照顧服務雇主,僅能透過紙本流程申請帳號。
    • 2
      依網頁所需欄位採就源輸入方式登打必要資訊,並上傳所需資料,上傳資料之注意事項如下:
      • (一) 上傳附件檔應為 PDF 檔格式。
      • (二) 一個附件資料掃描成一個 PDF 檔案,一個檔案可為一頁或多頁資料。
    作業天數
    自本部系統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 1.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電話:(02)66130811,或撥打免付費專線1955(按1再按5)
    • 2.外國人直接聘僱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操作諮詢專線:0800-035688
    • 3.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5樓點我看地圖
  • 服務內容
    雇主聘僱第2類及第3類外國人從事工作,以下工作類別及案件類別均得採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 (一) 工作類別: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款規定之製造工作、海洋漁撈工作、家庭看護工作、家庭幫傭工作、機構看護工作、營造工作、屠宰工作、農、林、牧或養殖漁業工作(含外展農務工作)、多元陪伴照顧服務工作、中階技術工作及旅宿服務工作。
    • (二) 申請類別:外國人初次招募、入國引進、聘僱許可、展延聘僱許可、期滿續聘、期滿轉換、遞補招募、轉出及延長轉出、離境備查、重新招募、連續曠職 3 日失去聯繫通報、招募或聘僱函文補發、接續聘僱、變更被看護者、變更雇主、承購承租或併購之接續聘僱及資料異動申請案。
    • (三) 雙語翻譯工作、廚師相關工作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之工作,仍採紙本申請。
    申辦流程
    • 1
      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
      • (一) 製造業、營造業、屠宰業及旅宿業雇主首先須先具備工商憑證,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並以工商憑證驗證公司身分成功後,即可進行相關承辦人員帳號之建立,後續之承辦人員依帳號登入線上申辦系統,並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驗證身分成功後,即可使用系統。
      • (二) 家庭幫傭、家庭看護、海洋漁撈及農、林、牧或養殖漁業雇主登入線上申辦系統後進行帳號申請作業,並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驗證身分成功後,即可使用系統。
      • (三) 機構看護、外展農務、多元陪伴照顧服務雇主,僅能透過紙本流程申請帳號。
    • 2
      依網頁所需欄位採就源輸入方式登打必要資訊,並上傳所需資料,上傳資料之注意事項如下:
      • (一) 上傳附件檔應為 PDF 檔格式。
      • (二) 一個附件資料掃描成一個 PDF 檔案,一個檔案可為一頁或多頁資料。
    作業天數
    自本部系統收件次日起7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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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電話:(02)66130811,或撥打免付費專線1955(按1再按5)
    • 2.外國人直接聘僱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操作諮詢專線:0800-035688
    • 3.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地址:100413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39號15樓點我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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