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客語薪傳師認定申請

客語薪傳師類別:  (一)語言類:語文教學及口說藝術等。  (二)文學類:傳統、現代文學及劇本等。  (三)歌謠類:傳統歌謠、現代歌曲及童謠等。  (四)戲劇類: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

客語薪傳師認定申請 發布單位:客家委員會
  • 服務內容
    • 一、客語薪傳師類別:
      • (一) 語言類:語文教學及口說藝術等。
      • (二) 文學類:傳統、現代文學及劇本等。
      • (三) 歌謠類:傳統歌謠、現代歌曲及童謠等。
      • (四) 戲劇類:傳統戲曲及現代戲劇等。
    • 二、時間:推薦或報名案件應於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本會,線上申請者須備齊附件,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 三、通過認定者事蹟,如經證實有不實者,本會得撤銷其證書。
    申辦流程
    • 1
      推薦:由機關(構)、學校及團體依前點規定具有傑出才藝及致力客家語言文化薪傳者向本會推薦。
      • (一) 詳填推薦表、被推薦者簽署之同意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含電子檔)。
      • (二) 以掛號寄交本會或完成線上申請(含相關附件送出)。
    • 2
      自行申請:由符合資格者以本人名義申請。
      • (一) 填具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含電子檔)。
      • (二) 以掛號寄交本會或完成線上申請(含相關附件送出)。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客家委員會語言發展處社會推廣科
    承辦人員:張小姐
    電話:(02)89956988#305
    傳真:(02)89956979
    地址:242030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7樓點我看地圖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