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輸出入電子簽證--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一)申請條件: 1.經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登記為出進口廠商者。 2.非以輸出入為目的之法人、團體或個人,得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規定,辦理特定項目貨品之輸出入。 (二)申請方式:線上申請。 (三)申請費用:無。

輸出入電子簽證--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 發布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 服務內容
    • (一)申請條件:
      • 1.經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登記為出進口廠商者。
      • 2.非以輸出入為目的之法人、團體或個人,得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規定,辦理特定項目貨品之輸出入。
    • (二)申請方式:
      • 1.以一般帳號或工商憑證線上申請。
      • 2.貿易署網站提供出進口人列印參考用輸出入許可證,不核發書面文件,由貿易署資訊系統執行單證比對作業後,自動回覆比對結果訊息給財政部關務署,供其作為通關放行依據之一。
    • (三)申請費用:無。
    申辦流程
    • 1
      以一般帳號或工商憑證線上申請,登入輸出入貨品電子簽證系統。
    • 2
      點選「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申請」,並將檢附文件上傳至系統。
    • 3
      詳細申請流程,請參考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戰略性高科技貨品輸出許可證申請流程,或洽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貿易安全管理辦公室,電話(02)23510271。
    應備物品
    • (一)最終用途保證書。
    • (二)紅色警戒清單(異常交易)檢核切結書。
    • (三)相關交易文件。
    • (四)產品型錄及規格資料。
    • (五)最終使用者之營業項目介紹資料(含公司地址)。
    • (六)其他依規定須檢附之文件。
    作業天數
    (一)非輸往伊朗北韓案件:3~7天;特殊案件:25~45天。
    (二)輸往伊朗北韓案件:25~45天。
    聯絡窗口
    承辦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電話:(02)23510271
    傳真:(02)23217736
    地址:100057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點我看地圖
滿意度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