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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場安全組織編制表及指揮監督系統圖申報

依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第 211 條規定,礦場負責人應訂定救護隊之組織、訓練課程、隊員之連絡體系及救災統一指揮系統,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礦場安全組織編制表及指揮監督系統圖申報 發布單位: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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