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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
#同線上申辦#
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
發布單位:僑務委員會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1. 優待方式:
依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6條
或
第9條
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當年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者,其優待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
(1) 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25%計算。參加特色招生入學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25%計算。
(2) 技術校院四年制、二年制或專科學校二年制: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以加總分25%計算。參加登記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3) 大學:參加考試分發入學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25%計算。參加考試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2. 申請須知:
(1) 僑生畢業當年參加升學優待,以一次為限,並僅適用於畢業當年,於下次學程考試,不予優待。
(2) 僑生如因休學等因素,未於當年使用旨揭證明文件時,請即向本會辦理註銷。
申辦流程
1
線上申辦:學生請先下載「
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表
」,填妥後連同學歷及身分證件送交就讀學校審核,
2
學校審核無誤後,於證件影本上加蓋上學校章戳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再將前述文件掃描以附檔方式上傳至
線上申辦專區
,本會辦畢後再郵寄至學校。
應備物品
1.
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表
。
2. 學歷證明文件(如學生證、在學證明、畢業證書,正本驗後發還)。
3. 身分證明文件(如護照、居留證、身分證,正本驗後發還)。
4. 僑生經就讀學校代辦,學校應填具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名冊函送本會辦理。
作業天數
收件之次日起3-5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承辦人員:林鼎鈞
電話:(02)23272600#2810
傳真:(02)23566385
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
點我看地圖
5號櫃臺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1. 優待方式:
依
「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6條
或
第9條
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當年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者,其優待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
(1) 高級中等學校或專科學校五年制:參加免試入學者,其超額比序總積分加25%計算。參加特色招生入學者,依其採計成績,以加總分25%計算。
(2) 技術校院四年制、二年制或專科學校二年制: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以加總分25%計算。參加登記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3) 大學:參加考試分發入學者,依其採計考試科目成績,以加原始總分25%計算。參加考試分發入學以外之其他方式入學者,由各校酌予考量優待。
2. 申請須知:
(1) 僑生畢業當年參加升學優待,以一次為限,並僅適用於畢業當年,於下次學程考試,不予優待。
(2) 僑生如因休學等因素,未於當年使用旨揭證明文件時,請即向本會辦理註銷。
申辦流程
1
臨櫃申請:本人或委託代辦人備齊應備證件至僑務委員會洽辦,需3-5個工作天,無法當天領取;僑務委員會將於辦理完畢後,郵寄或通知至僑務委員會領取。
2
就讀學校代辦:僑務委員會於每年初行文教育單位轉請各校造冊後函送本會審核,本會辦畢後再郵寄至就讀學校轉交申請人。
應備物品
1.
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表
。
2. 學歷證明文件(如學生證、在學證明、畢業證書,正本驗後發還)。
3. 身分證明文件(如護照、居留證、身分證,正本驗後發還)。
4. 僑生經就讀學校代辦,學校應填具僑生升學考試優待證明申請名冊函送本會辦理。
作業天數
收件之次日起3-5個工作天
聯絡窗口
承辦單位: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承辦人員:林鼎鈞
電話:(02)23272600#2810
傳真:(02)23566385
地址: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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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