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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遺失護照
1. 申請地點:國外
2. 申請身分:一般人民
國外遺失護照
發布單位: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1. 申請地點:國外
2. 申請身分:一般人民
申辦流程
1
申請人攜帶應被證件及填好護照申請書。
2
以親自或委託他人等方式向鄰近之
駐外館處
辦理,詳情請逕洽各館處確認。
應備物品
1. 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在
駐外館處
領務櫃檯取得,或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供國人在國外填用)
」)。
未滿18歲者,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於護照申請書背面簽名欄簽名表示同意,並貼妥身分證件影本。
(倘父母離婚,父或母應提供具監護權之身分證明文件)。
2. 符合我國晶片護照
照片規格
之照片乙式2張。
3. 當地身分證件: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4. 報案證明或遺失護照說明書:應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取得報案證明;倘有當地警察機關不受理、不發給之情形者,得以「遺失護照說明書」代替。
5. 護照規費:詳參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
。
6. 其他:
駐外館處
依地區或申請人個別情形所規定之證明文件(請事先洽詢該館處,說明申辦者資格條件,以確認應備文件)。
作業天數
視受理申請
駐外館處
之實際作業情形而定。
備註
護照遺失,如急於返國不及等候
駐外館處
補發護照,可向
駐外館處
申請
入國證明書
持憑返國,再於國內申請補發護照。
聯絡窗口
駐外館處
領務窗口
國外申辦地點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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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表單下載連結失效
線上申辦連結失效
服務說明不清楚
服務內容有誤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
[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