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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書

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自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者,如新購土地地價大於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得向稽徵機關申請就其以那土地增值稅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土地。

應備證件: 1.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書。 2.原出售及重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3.原出售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它證明文件影本。 4.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5.如有三親等以外他人設立戶籍,檢附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及身分證影本。 處理期限:二十天

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書 發布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 服務內容
    土地所有權人於出售土地後,自移轉登記日起,2年內重購自用住宅用地者,如新購土地地價大於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得向稽徵機關申請就其以那土地增值稅內,退還其不足支付新購土地地價之土地。應備證件:
    • 1.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申請書。
    • 2.原出售及重購土地向地政機關辦理登記時之契約文件影本。
    • 3.原出售及重購土地之土地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其它證明文件影本。
    • 4.出售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繳款書收據正本。(如無法提示,改立具切結書)
    • 5.如有三親等以外他人設立戶籍,檢附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及身分證影本。 處理期限:二十天
    申辦流程
    • 1
      填寫申請書
    • 2
      書面審核是否完備
    • 3
      通知補正
    • 4
      會查及調檔查核
    • 5
      陳核
    • 6
      回復申請人
    聯絡窗口
    聯絡單位:土地增值稅科
    電話:(02)24331888#71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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