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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同線上申辦#
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發布單位:雲林縣稅務局
線上申辦
網路申請辦理
臨櫃申辦
親自現場辦理
服務內容
依
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
規定,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申辦資格
1. 領有駕駛執照有車輛之身心障礙者,以本人所有使用之 1 輛為限。
2. 領有駕駛執照無車輛之身心障礙者,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 1 輛為限。
3. 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或經法院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其同一戶籍之法院選定監護或輔助人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 1 輛為限。
申辦流程
1
連結至本局網站線上申辦
2
驗證電子信箱
3
填寫申請書之各項欄位
4
上傳相關證明文件後點選送出
5
完成申請
6
審核結果以公文通知
應備物品
1.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2.行車執照影本
3.當年度牌照稅已繳納者,另檢附車主存摺封面影本(直撥退稅用)
作業天數
5天
備註
1.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車輛汽缸排氣量超過2,400cc者,免徵金額以2,400cc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2.本申請書一經核定免稅,如申請核准免稅之條件不變,不必每年按期申請核免手續
3.因適用之免稅條件變更 (例如:二親等以內親屬車主與身心障礙者已非同一戶籍、親屬關係消滅、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者、身心障礙原因消滅等)不合免稅要件時,應向本局申報,並自不合免稅要件之日起恢復課稅
聯絡窗口
(05)5323941#177
我要線上申辦
服務內容
依
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
規定,供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可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
申辦資格
1. 領有駕駛執照有車輛之身心障礙者,以本人所有使用之 1 輛為限。
2. 領有駕駛執照無車輛之身心障礙者,其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 1 輛為限。
3. 供無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或經法院為監護或輔助之宣告,其同一戶籍之法院選定監護或輔助人所有,供該身心障礙者使用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 1 輛為限。
申辦流程
1
臨櫃辦理
2
填妥申請書之各項欄位
3
檢附相關文件影本
4
完成申請
5
審核結果以公文通知
應備物品
1.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
2.行車執照影本
3.當年度牌照稅已繳納者,另檢附車主存摺封面影本(直撥退稅用)
作業天數
5天
備註
1.每一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車輛汽缸排氣量超過2,400cc者,免徵金額以2,400cc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
2.本申請書一經核定免稅,如申請核准免稅之條件不變,不必每年按期申請核免手續
3.因適用之免稅條件變更 (例如:二親等以內親屬車主與身心障礙者已非同一戶籍、親屬關係消滅、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者、身心障礙原因消滅等)不合免稅要件時,應向本局申報,並自不合免稅要件之日起恢復課稅
聯絡窗口
(05)532394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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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
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